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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5-12-16 访问次数: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

审议意见

2025117日仙居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202510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一滮所作的《关于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总体为满意。

会议认为,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以来,县政府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新认识、新举措、新成效,较好完成了185件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努力将一批代表提出的“金点子”转化为暖民心、惠民生、促发展的具体措施,总体成效良好。但还存在面商沟通不够到位、主协办单位的统筹协作还需加强、办理程序与办理结果分类不够严谨规范等问题。此,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办理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动、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指引》,确保代表提出的建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进一步落实代表建议面商机制。加强面商沟通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也是办好代表建议的重要保证。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代表建议面商沟通工作机制,在办前、办中、办后各个环节,通过上门走访、调研座谈、电话沟通等方式,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反馈,深入了解代表意图,共同商讨解决办法,不断提升沟通服务质效。

三、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规范化水平。要认真对照代表建议督办方案,严格落实签收、办理、答复等环节的时限要求,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办理工作。完善主、协办部门的联动机制,有效凝聚起高质量办理好建议的共识与合力。各主办部门要主动担负起牵头责任,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协作,督促协办单位及时做好办理答复工作;各协办单位要强化配合协作,认真研究办理意见,把牢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将协办意见提供给主办单位,避免主、协办单位“各自为战”,影响整体办理质效。

以上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见附件),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将办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征求意见后,于2026131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附件:1.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问题清单

2.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

 

 

附件1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问题清单

 

1.与代表的面商沟通需进一步加强。没有严格落实代表建议面商沟通工作机制,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反馈。

2.主协办单位的办理合力需进一步形成。主办单位统筹协调不够,没有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协办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认真研究协办意见,部分协办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协办意见提供给主办单位。

3.部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部分承办单位答复内容过于强调客观原因;部分建议答复的针对性不强,没有针对代表所提建议一一予以答复

4.部分建议办理流程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承办单位没有按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签收、办理、答复;部分重点督办建议答复件没有呈送领办县领导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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