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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4 09:24 访问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3

长江三角洲都市圈一体化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仙居X波段雷达建设项目

仙居县大战乡对山村清明尖山顶

浙江省仙居县气象局

建设1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及雷达配套基础设施,雷达工作频率9.3GHz9.5GHz,峰值功率320W,天线增益最大为38dBi;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铁塔及雷达平台、机房、供电、网络通讯、消防、防雷等配套土建工程建设以及约1.8公里的道路修缮。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

本项目为雷达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特点,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固废和生态环境影响。运行期主要环境问题为电磁辐射影响,其次为设备噪声影响和固体废物影响。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噪声: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高效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农居点处;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

废气:施工时采取预先用水浇湿等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小扬尘的产生;在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场地上暂存的砂石料、水泥等采取遮盖或围挡等措施,以减少风吹引起扬尘扩散。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严格划定施工区,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和活动范围,施工区设置围挡。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

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公厕处理。

固废:本项目施工人员不住在施工现场,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项目产生的少量土石方在用地范围内回填。

生态:加强施工区管理,控制施工作业区,减少施工占地,各类临时用地应控制在征占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项目周边地区土壤和地表植被的破坏。场地施工应分段分区施工,施工应做到分层开挖,土壤分开堆放,施工完成后分层回填,应尽快恢复地貌。

2、运行期

电磁环境:本项目雷达站近场区、远场区建筑物高度限制;在站址附近处设围墙和电磁警示标志,不相关人员等不宜长期逗留。气象局的环保人员、维护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和考核。制定并实施电磁环境运行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雷达站安全可靠运行。在发射塔周围加强绿化,绿化对地面人群可起到屏蔽防护作用。

噪声: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项目的各类设备应采用低噪高效的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远离居民点;项目运行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

固废:巡检人员前来工作时,将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蓄电池更换当日由电池生产厂家回收,不在场内贮存。

生态:站址内根据设计进行景观绿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114日至20251111日(5日)

· 公示时间:2025-11-42025-11-11

·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0576-87810647  传真:0576-87810610  

· 通讯地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行政审批科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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