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0号)要求,浙江省地质院组织专家对《仙居华莹矿业羊平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科书面反映。 地址:仙居县省耕西路77号市民中心商务办公楼4楼410 邮编:317300 附件:《仙居华莹矿业羊平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仙居华莹矿业羊平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仙居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4年1月23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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