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仙居县柔希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抽样单编号:XBJ24331024306231334。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核查处置情况: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19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当事人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香蕉的进货单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当事人如实提供该批次香蕉的进货单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材料,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香蕉的行为,决定免于处罚。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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