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各相关单位讨论,确定了仙居县禁止、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决定发布《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通告》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文件规定,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文明、宜居的城乡环境。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决定》于2024年12月18日公布。为了配合该条例的实施,亟需通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发布通告,明确我县禁止、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及政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依据 《通告》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决定》,同时经会议讨论参考仙居县主城区范围划定禁止、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三、主要内容及新旧政策差异 在原《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18年11月28日发布)基础上,增加了仙居县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城区禁放区域:安洲街道、南峰街道、福应街道三个街道城区范围及周边村庄。 东侧以中桥头村-大水弄-小水弄-烈士陵园-晨曦大桥-永安溪一线为界; 南侧以河埠大桥-龙皇山-台金高速一线为界; 西侧以岭西村西周自然村-东姑山山脚-爱琴海小区-全塘村岙青自然村一线为界; 北侧以G351省道台小线为界。 横溪禁放区域:横溪镇集镇区及周边村庄。 东侧以溪头村-惠泽社区-朱塘岸为界; 南侧以永安溪为界; 西侧以五都潘村为界; 北侧以巧麻村-大爿地村-螺蛳山脚-金坑村一线为界。 四、注意事项 通告自发布之日开始正式实施。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仙居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0576-89373589
信息来源:
仙居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