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内容: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确保低收入农户的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得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0〕19 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安岭乡乡村振兴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9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仙居县安岭乡。联系电话:0576-87055399,电子邮箱:anling202312@163.com。
关于印发《安岭乡乡村振兴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征集调查结果:
2024年9月9日至9月19日,安岭乡人民政府在仙居县人民政府网址就关于印发《安岭乡乡村振兴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或网页下方意见征集栏反馈意见。
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群众意见或建议0条。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安岭乡人民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