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410923399),涉及我县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仙居县朱爱娟水果店销售的芹菜,经抽样检验,戊唑醇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小台芒;购进日期:2024年5月12日;抽样日期:2024年5月13日;抽样数量3kg;抽样单编号:XBJ2433102430623058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戊唑醇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及产品召回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将《检验报告》(No:2410923399)送达给当事人,告知其复检权利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2日的小台芒已销售完毕。我局于2024年7月9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对于销售出去的不合格商品进行召回,至结案,未有召回记录。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整改报告,并在之后购进产品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购进的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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