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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1889/2024-1313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9-30 发布机构 仙居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区域协调资金项目(仙居鸡产业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30 访问次数:

根据省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项目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区域协调资金项目(仙居鸡产业发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仙居鸡养殖大户,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申报规模为仙居鸡肉鸡年出栏5万羽以上,蛋鸡存栏1万以上的新(扩)建场。

二、仙居鸡产业扶持重点

1.仙居鸡养殖示范基地创建。全县范围内,开展仙居鸡养殖场示范基地建设,主要包括新建鸡棚、基地内设施设备等改造提升。

2.仙居鸡保种场改造提升。推进仙居鸡保种场改造提升,主要用于扩建改造孵化场,提升改造养殖场所及设施设备,展示展销中心建设等。

三、补助标准

公益类项目最高可以全额补助,但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准公益类项目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5%;竞争类项目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四、注意事项

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填写《2025年区域协调资金项目(仙居鸡产业发展)申报表》,提交反映项目建设内容的图片;

2、项目申报承诺书。详细说明企业及相关主体在本项目实施区域内近三年来接受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具体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

3、土地流转合同;

4、涉及选址、环评、用地等前置审批的项目,需提供相关审批同意依据;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6、项目实施期限: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

7.项目申报时间:项目申报采取实施主体自主申报,申报主体于10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所)。

五、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期限内完工后由项目单位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

六、资金拨付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将资金拨付给各项目业主。

七、其他

联系方式: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所    耿红红  0576-89320019

仙居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

2025年区域协调资金项目(仙居鸡产业发展)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产业类别


项目属性

〇新建       〇扩建        〇改建

建设地点


建设年份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财政补助

万元

建设规模及

预期收益


序号

建  设  内  容

投资额

(万元)

申报补助

(万元)

1




2




3




4




5




合                  计



乡镇

街道
推荐
意见

乡镇(街道)负责人                        年   月   日

行业
主管
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书

本人承诺此次申报2025年区域协调资金项目(仙居鸡产业发展)               未申请过财政补助,今后也不以同样项目建设内容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取消全部财政补助项目、三年内不得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处罚。

承诺人

年    月    日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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