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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7793773537/2024-1310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9-25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仙居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9-25 访问次数:

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机构”)监管,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切实发挥中介机构对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支撑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要求,规范提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严格落实源头管控、过程管理、评价考核等措施,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行为,提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构建“企业主体负责、机构诚信执业、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管理”的综合管理体系,实现安全评价机构底数清、情况明、服务优。

二、工作举措

(一)严格源头管控

1.落实政策标准制度。8 月底前,《浙江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出台后,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形成执业规范标准体系,构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9 月底前,根据省厅、市局统一安排,理清社会化服务类型清单,根据市局制定的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等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流程、环节质控要求,督促机构加强质量内审,标准化执业。督促辖区内的中介机构按照安全评价和社会化服务报告导则开展服务工作。

2.严把安评机构准入条件。 依法从严实施安全评价机构许可审查,把社会保险、个人缴税记录、工资流水等作为认定专(全)职安全评价从业人员的重要参考,严格核查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等信息真实性及社保唯一性。对提交新资质申请或业务范围扩项的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等重点审核内容的严格把关。

3.强化安评异地分支机构管理。 各地要坚持公平竞争和从严监管并重的原则,对异地分支机构项目服务环节的全面性、真实性、符合性、时效性等四个方面实行重点监管。督促异地安全评价机构建立健全覆盖分支机构、外聘专家、第三方支撑单位的过程控制管理体系,形成可追溯的服务过程完整档案并上传“安评在线”。

4.规范提升社会化服务机构条件。 各地要督促社会化服务机构按要求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服务程序、服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和工作人员档案,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11 月前形成核查工作报告。要及时督促纠正机构虚报信息、服务造假或超能力、超范围承接项目等情况,定期完善机构服务质量监管档案,并纳入信用评价。

(二)强化过程管理

5.开展信用评定和星级认定。 县应急管理部门对照社会化服务机构 A、B、C、D 四个等级和从业人员 1-10 星等级标准,应用数字化系统动态实施机构信用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星级认定,及时公开机构清单和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评级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等级较低的机构实行重点监管,对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机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6.数字赋能过程管控。“安评在线”集成至“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后,进行推广使用,实现业务协同,提升监管效率;强化数字赋能,7 月底前实施安全评价服务全流程管理、服务时长确认等过程管理,提升管控质效;8 月底前,实施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能力与项目不匹配或一人多地多项目同时执业等违规行为数字化识别、预警,落实动态监管处置措施。

7.严格机构信息动态管理。 按照省级负责安全评价机构、市县负责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信息管理的原则,通过数字化平台线上形式动态监测机构信息变动情况。各地要重点核实机构基本情况、人员证书及社保关系、制度落实、内部绩效考核及约谈警示、行政处罚的整改落实情况,11 月前完成 1 次中介机构信息的实地核查。

8.实施“一项目一报告”制度。社会化服务机构要强化全过程管理,重点围绕合同签订、事项报告、服务方案、服务流程、问题整改、服务闭环等环节,建立“一企一档”。要实行“一项目一报告”制度,在每个项目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将服务初审报告上传至“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各地要定期抽查核实服务初审报告。

(三)加强机构培育

9.“引”“培”并重提升规模能级。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择优引进国内高水平安全评价机构,年底前,各地要对在本辖区服务的安全评价机构底数清、情况明。推动具有综合专业服务能力、业绩突出、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机构组建行业领域龙头企业,分行业领域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专业化程度高的机构。

10.引导市场择优选强。各地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使用财政资金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原则上应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评价等级为 C 级及以上的中介机构中择优选择。引导企业、保险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中介机构开展服务。积极协助省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专业委员会开展“优秀安全评价工作者”和“优秀安评报告”评选活动,以评优活动促进良性竞争。

11.提升技术服务水平。要加强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能力提升,分级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测试,省厅将于 8 月底前建立统一测试题库。11 月底前,县应急管理部门将至少组织 1 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测验,实现人员测试全覆盖。对测评结果不合格的服务机构采取通报警示等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对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资格。

(四)从严监管执法

12.畅通社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各地对社会公众举报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要引导中介机构建立“内部吹哨人”制度,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员工给予奖励,实现政府监督管理和企业内部举报奖励的“双轨并行”。

1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地要将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情况纳入企业执法检查、许可现场审查的检查事项,对中介机构自身受到举报投诉或服务对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该中介机构应列入执法检查必查对象,重点检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中介机构技术服务质量等。

14.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视情采取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对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出具失实或虚假评价报告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照上限查处。对服务对象发生事故的,要严格追究中介机构责任。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24 年 7 月底前)。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动员会进行专题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攻坚阶段(2024 年 10 月底前)。

各地要综合施策,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层层压实责任,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切实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

(三)总结阶段(2024 年 11 月底前)。

各地要全面梳理突出问题,总结攻坚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制定优化提升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应急管理局将全面推广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有效经验,推动中介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级监管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改革的意义、内容、要求,扩大声势、推动工作。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在新闻媒体上深入解剖分析、广泛宣传,使中介机构执业学有榜样、行有镜鉴。

(三)强化工作实效。 

各地要统筹兼顾,加强保障、从严监管、严格执法,强化对中介机构“一件事”改革落实情况的指导、检查与督促,推动各项工作措施一一落地落细,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四)抓好进展报送。 

各地要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全程跟踪改革进展成效。请各地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2024 年 7 月 5 日前,将人员名单、职务和联系方式报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郭伟杰,1*******8,687918。

38号关于印发《仙居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仙居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


信息来源: 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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