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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1889/2024-1310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9-25 发布机构 仙居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政务信息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履职尽责促调解 助农销售更暖心——让为民解忧走在实处

发布日期:2024-09-25 访问次数:

“这么好的芋,烂在田里,我真的很心痛。这次多亏了你们执法队帮我调解,让我挽回了一些损失,还感谢你们帮我在局里组织团购活动,让大家能尝到我的芋是真的好芋!” 农户王某某在办公室对执法人员激动地说。这一幕是仙居县农业农村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真实缩影。

事件追溯到今年的5月份,仙居县农业农村局接到农户王某某投诉其使用了在某某农资店购买的农药导致芋头苗死亡,怀疑该农资店销售假农药。

受案后,县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到种植基地实地核实情况。“不要慌,我们先看一下能不能补救一下,这个最重要,随后我们会对整个事件进行调查。”工作人员站在农户的立场考虑,安抚其情绪,并提出相应补救措施。

随后,执法人员多次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了生产事故技术鉴定、留存农药抽样送检、高空拍摄基地平面图、绘制施药情况区域图、种植面积测量核定以及种植基地测产等调查取证工作,并多次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会商,为后续纠纷成功调解奠定了夯实基础。调解期间,由于芋苗药害造成成长缓慢,错过了早芋最佳收购时间,导致芋艿滞销,执法人员急农户之所急,连续组织了2次团购活动,帮助农户卖毛芋,毛芋口感和品质获得大家一致好评,后期也为农户介绍了不少客户。

经市级专家技术鉴定,认为种植户种植的芋苗确实因使用一次或两次除草剂产生了药害,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不恰当的施药方法,另一方面是第一次用药的剂量偏高,出现症状后又没有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鉴于此次纠纷产生的原因复杂多样,并非其中一方全责,难以确切分责,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协商调解,两次面对面调解,均因双方对补偿金额争议较大,未能调解成功。执法人员坚持不懈通过多次单独沟通,详细了解双方的诉求、意见,耐心释法明理,为双方精心核算鉴定评估费用及诉讼费用的“成本账”,以及下一步农事节气与案件处理相冲突的“时间账”。

最后在县农业行政执法队主持下,这起因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当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历时4个月终于成功得到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农资经营者沈某某补偿毛芋种植户王某某经济损失5万元人民币,并全额承担5千元专家技术鉴定费。多次调解、两次团购让为民解忧走在实处,至此,本次调解圆满落幕。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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