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仙居县神仙居旅游度假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仙度司〔2024〕3号)收悉。 针对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停车场节假日停车数量多平时停车较少,管理成本高,收不抵支这一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1、小型汽车5元/小时,最高不超过20元/天.辆; 2、中巴车、大巴车按小型汽车收费标准加倍收取; 3、车辆实际停放时间30分钟(含)内免费;实际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超过24小时的重新计收。以上收费标准允许下浮。 计费时间尾数取舍:实际停放1小时以上,尾数时间不足15分钟的不计收费时间,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按1个小时计收; 二、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及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2024年9月20日起执行。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2日 仙发改价格〔2024〕8号 关于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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