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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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出台,围绕国家政策规定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范围,制定了7条举措和4条保障措施,相关厅局也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 相较于前一轮实施政策,本次《行动方案》实施期间,消费者可以享受更优惠的价格、更多样的产品和更优越的服务。 9月1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吹风会,介绍“两新”加力政策有关情况,解读《行动方案》。这也是“稳进立、挑大梁”主题系列新闻发布活动的第八场。 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加大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提高了国三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报废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补2万元、燃油车补1.5万元。 不符合国三报废更新条件的消费者,增设了汽车置换(报废)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只要报废或转让名下旧车、在浙江购买新车,即可按新车价格分级享受不同额度的补贴。 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贴合需求 本次家电以旧换新支持范围,由原先支持一级能效(水效)家电产品拓展至二级及以上能效(水效)的家电。 同时,消费者购买支持范围内的家电产品最高可按成交价的20%享受补贴;购买智能类家居产品也纳入补贴范围,并按照15%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都可以补贴1件,单笔最高补贴金额提高至2000元。 还鼓励各地结合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消费习惯等,合理增加补贴品类,更好满足多样化“焕”新需求。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享受实惠 报废淘汰标准从非标电动自行车拓展至全品类,消费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也可以享受补贴,且补贴金额从250元提高到500元。 支持企业叠加优惠、线上线下联动,让消费者更加便利地享受政策,获得更好的体验感。
信息来源: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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