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编号No:202408455《检验报告》,涉及我县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仙居县为民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5月15日,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的姜进行抽检。 食品名称:姜;购进日期:2024年5月8日;抽样日期:2024年5月15日,抽样单编号:XBJ24331024306230520。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按标准噻虫胺不高于0.2mg/kg,实测值为0.64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4年6月1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检测不合格同批次姜在售。同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 通过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当事人提供了该抽检不合格批次姜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营业执照。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场所进行检查,并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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