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土地资源配置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索 引 号 11331024735273165J/2024-13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8-29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仙居县环城南路以南锦绣路以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访问次数: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资告字202419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主要土地使用条件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G2024374

仙居县环城南路以南锦绣路以西

10000

1.5-4.5

50%

5%

100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40年

4947

989万

备注

1.建筑规模:15000㎡≤计容建筑面积≤45000㎡。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4500㎡,餐饮建筑面积≤3500㎡,商务金融建筑面积≤1000㎡。允许占计容总建筑面积30%的旅馆建筑面积可分割销售,在建设方案中一次性予以明确,且最小分割单元面积不少于300㎡。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具体规划指标和土地使用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项目投资开发协议》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等出让文件

2、本次出让,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负责交付出让土地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土地交付时,受让人须与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年期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申请土地登记时须带此《交地确认书》土地交付时“周围基础设施”达到本宗地出让公告发布时之状态所交付土地“场地平整”达到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等)设施、堆放物、停放物、树木、作物青苗清除,突出地表的沟、坎、田埂等摊平。地上物清除等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村组关系处理、四邻关系处理、宗地外基础设施建设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负责。

3、受让人要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出让人提交《建设项目动工开发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二、本次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

除仙居县内具备本宗地土地开发资质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竞得土地的,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仙居县内投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开发资质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利用建设。须成立新公司开发本宗地的申请人应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竞买申请”内承诺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须与“竞买申请”内的承诺一致。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本县还有土地出让金拖欠的竞买意向人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缴清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资料,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829日至2024918日。

2、报名时间:20249188时至202491916时。

3、拍卖起始时间:20249209时。

4、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4919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设底价(保留价)。

(二)竞得人须《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竞得人须提交与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签订的《项目投资开发协议》。

(三)竞得人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内缴清出让价款。

(四)本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前期工作由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承办,地块具体情况请详询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如出让地块施工所涉周边土地地下有构筑物、埋藏物、地下管线设施、污染土壤等,均由竞得人自行与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联系解决。

(五)如本次出让未能成交,我局将视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和建设规划情况再次组织土地供应。

(六)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布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七)本次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出让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

、联系方式

(一)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联系电话:0576-87716505、0576-87771500;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咨询联系电话:13968552444(联系人:张先生)

(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829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