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202408352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县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仙居县鑫锐水果商行销售的荔枝,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5月14日,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计划有关要求,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的荔枝进行抽检。 食品名称:荔枝;购进日期:2024年5月12日;抽样日期:2024年5月14日;抽样单编号:XBJ2433102430623051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最大允许限量为0.1mg/kg,实测值为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4年6月1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检测不合格同批次荔枝在售。同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通过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当事人提供了该抽检不合格批次荔枝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营业执照。当事人公告召回,但公告起至结案无消费者将同批次产品送回当事人处。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场所进行检查,并立案调查。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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