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仙居县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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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根据《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居县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创新驱动若干意见的通知》(仙政发〔2023〕18号)、《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仙居县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仙市监〔2024〕111号)等文件,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仙居县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本次项目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为医疗健康产业集群,优先支持具有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医疗器械、医药“牵鼻子”“卡脖子”关键技术领域。 二、申报主体 仙居县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主体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学研合作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取得一定创新成果的行业龙头、领军企业,正在承担相关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优先。 (二)近一年销售收入不足2亿元的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2%;销售收入在 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2%。上一年度知识产权费用占研发费用投入的比例原则上达1.7%以上。 (三)经营状况良好,近一年利税额均不低于500万元;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不受利税额度限制。 (四)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含全资子公司人员)。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8件(国境外授权专利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子公司专利不得计入集团母公司专利数量)。三年内获得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省知识产权奖(专利奖)的企业,专利数量要求可减半。 (五)近一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为准)。 四、项目任务 项目主要任务如下(详见《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仙居县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建立完善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工作机制 (二)开展信息检索分析与专利挖掘 (三)开展高质量专利申请和布局 (四)强化专利运用和保护 (五)发挥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示范效应 (六)绩效目标 1.在实施期内,围绕科技攻关项目或关键核心技术产出一批高质量专利(申请)和专利组合,要求每年新增本地发明专利授权3(包含本数)件以上、PCT申请1(包含本数)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4(包含本数)件以上,数据知识产权登记8(包含本数)件以上,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5件以上,不得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 2.建立项目专利微导航分析报告,并每季度发布一次专利微导航分析报告。 3.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有进行许可他人使用、转让、质押融资等。 4.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有开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 五、申报材料 1. 仙居县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申报书; 2. 项目牵头单位、合作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3. 发明专利证书等项目申报书要求的证明材料; 4. 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双方或三方合作协议;联合申报须同时提供申报单位间的合作协议。 5. 申报书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再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纸质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 七、立项和组织实施 1.项目的受理、审核、评审、公示、管理具体程序按照《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仙居县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后,各单位要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期限两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在项目实施中期进行评估评价,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 联系人:余芝颖,联系电话:0576-87755690。
附件:仙居县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书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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