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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735273165J/2024-1300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8-14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林业专项计划任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14 访问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林业专项计划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林业专项计资金划任务的通知》(浙林规〔202444号)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资环〔202349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拟组织上报2025年省级林业专项计划。现就申报指南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林业科技推广和标准化示范、木本油料发展、林下经济发展、森林古道修复、林权抵押贷款贴息、林区道路等。

    二、申报条件、要求、标准等

    (一)国土绿化与林业产业管理科:

    1、申报条件

1)主体范围:在仙居县范围内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林业大户、林业企业、基层林业单位为主。其中林业科技推广和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建设主体为基层林业单位,本次申报的单位作为合作实施单位。森林古道主体则为明确的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充余;

2)财务管理规范;

3)实施地块,具有权属证明,林权证或土地林地流转合同或协议。涉及造林地块地类为荒山荒地或迹地,无活立木;大径材培育地块为长势良好中龄林以上林分。

2、项目申报说明

1)林下经济发展:重点扶持林药、林菌及其他生态保护佳、经营效益好、示范带动强的其他林下种植模式,申报面积需≥300亩。其中林药类重点扶持品种包括铁皮石斛、多花黄精、三叶青及其他荫生的道地药材和珍贵药材;林菌类重点扶持品种包括大球盖菇、黑皮鸡枞等。填写林下经济的主要产业类型和计划建设具体规模(面积、数量等)。

2)油茶等木本油料发展:主要支持油茶、薄壳山核桃、香榧新造林及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参照《油茶丰产栽培技术规程》(DB33/T 525-2013)、《香榧栽培技术规程》(DB33/T 340-2012)、《无公害山核桃栽培技术规程》(DB33/T 222-2009)、《薄壳山核桃生产技术规程》(DB33/T 2077-2017)等相关规程和规定进行造林,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建设质量。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应选择立地条件适宜,但产量低的老油茶林,可进行皆伐,挖除树桩,重新造林;也可根据林分情况,伐除低产株,保留丰产株(最多为原有株数的三分之一),更新种植良种苗;提倡先种植良种苗、2-3年后伐除低产株的“滚动式”更新改造方式。填写计划新造林或低产低效林改造的面积。

3)林业科技推广和标准化示范:主要围绕绿色富民、“一亩山万元钱”创新模式的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等,示范效果要好。要写明具体推广科技成果的数量、应用几项标准(包括具体标准名称、编号)和每项成果应用的面积或规模。

4)森林古道修复:填写森林古道保护级别、填写森林古道修复实际长度。

5)古树名木保护:主要围绕古树文化公园建设,对符合《浙江省古树名木文化公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林绿[2022]67号)要求的地方进行古树养护、文化提升,填写保护对象古树的保护级别、保护数量等内容。

每类项目根据规模、财务管理和地块落实情况等,择优上报省林业局

3扶持标准

1)林下经济发展和木本油料项目按省定标准给予补助,待定;

2)森林古道修复补助资金、林业科技推广和标准化示范、古树名木保护由省局根据全省申报情况、建设方案和资金情况一并确定。

(二)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

1、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申报条件

1)贴息对象:以其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置的森林资源资产作抵押品,向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的债务人。

2)贴息范围:对符合以下用途之一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予以贴息:

①农村经济发展的生产性项目。包括: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木本粮油、干果、种苗花卉、木材、竹子、茶叶、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等生产经营与加工,以及与林业相关的其他经营项目;

②农村生产设施建设项目;

③以森林为依托的农家乐等森林休闲产业项目。

3)贴息条件:贷款项目未享受省以上各类财政补助和贴息的。

2、贴息期限: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贴息范围①规定用途的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3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实贷5年以上(含5年)的,贴息期限为5年。

3、贴息标准:年利率3%

    (三)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土绿化与林业产业管理科:

     1、申报条件  

1)主体范围:全县范围内新建林区道路(不含硬化)的村集体、苗辽林场和萍溪林场;

2)拟建林道必须是当年新建项目,重点建设毛竹、油茶、林下经济的集中经营区林道,以及森林康养点连接林道,且年内能按时完成建设的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道路。

3)没有享受其他财政补助。

    2、项目计划要求

1)拟建林道的技术指标符合《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林区道路建设中长期规划(2021-2030>的通知》(浙林规〔202122号)文件要求。

2)长度和宽度:建设长度不低于1公里,路面宽度4.0-4.5米;

3)新建林区道路要符合受益面积、经济效益、产业政策、经济薄弱村、生态区位、实施地意见等因素的标准。

4)平均纵坡不应大于5.5%;最大纵坡应不大于15%,易积雪冰冻路段最大纵坡应不大于8%,一般为300米左右设置一处错车区。

三、申报时间截止至202482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见下表)

项目名称

联系科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林业科技推广和标准化示范

国土绿化与林业产业管理科

朱远秋

18758685695

木本油料发展

国土绿化与林业产业管理科

吴燕灵

13906587572

林下经济发展

国土绿化与林业产业管理科

朱远秋

18758685695

森林古道

国土绿化与林业产业管理科

吴燕灵

13906587572

古树名木保护

国土绿化与林业产业管理科

杨先友

18806587606

林区道路

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土绿化与林业产业管理科

洪祖兵

13586208101

朱远秋

18758685695

林权抵押贷款贴息

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

金均火

13968536132

 

仙居县财政局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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