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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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仙居县纪委县监委、仙居县委巡察办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选聘)职位及人数 1.选聘县纪委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综合管理岗位工作; 2.选调县委巡察办公务员1名,主要从事综合管理岗位工作。 选调(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4.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须满3年,乡镇(街道)工作须满5年,符合当地最低服务年限;距离最近一次转任需满一年。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选聘县纪委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专业不限,需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选调县委巡察办综合管理岗位工作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全县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专业不限,需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转任后将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不得转任情形的。 5.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选聘)的。 选调程序 1.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下午17:00止(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仙居县省耕西路77号中楼715室,联系电话0576-87816825)。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jgbs609@163.com。 2.资格初审 县纪委县监委根据选调(选聘)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职位选调(选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选聘)计划数。 3.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和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选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放弃面试的,或面试前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证明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4.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拟选调(选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遇放弃考察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察,若人选存在政治上不符合要求、不适宜岗位所需基本条件等情况,可取消选调(选聘)资格。县纪委县监委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或遇放弃体检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调动 择优确定拟选调(选聘)人选。经公示期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 县纪委(监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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