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县教育系统“一案一警示”专题教育大会在仙居县第二中学召开,县教育局、全县公办学校分管财务工作副校长及财务人员参加会议。会议认真落实县纪委监委机关“一案一警示、一案一释纪”工作要求,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所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释纪”,是指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释纪释法工作。通过警示教育和释纪释法工作,使受处分人知错悔错,积极改正;让身边人受到警示,引以为鉴;推动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单位)查摆问题,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会上,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华潇湄宣布对仙居中学、仙居职业中专两名挪用公款人员的处分决定。两名挪用公款人员分别作检讨发言,相关学校财务工作分管领导作表态发言。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胡旭俊为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纪法教育课。胡旭俊从具体案例入手,深入浅出地解释了公款的范围以及挪用公款的犯罪标准等内容,深刻分析了挪用公款行为所产生的影响以及社会危害性,通过以案释法,提升大家的纪法意识。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应崇金作总结强调,他要求教育系统有关单位和干部以案为鉴、敲响警钟,深刻反思共性问题;要以案促改、对镜反思,严守廉洁自律底线;要以案治本、立足常态,纵深推进清廉学校建,树立教育系统弘扬正气、遵纪守法的良好作风。 。
信息来源:
县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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