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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270000/2024-12968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7-31

仙居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31 10:53 访问次数:

主办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吴卫国等10代表

    你们在仙居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基层治理的若干建议》(第171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根据仙县委办函〔2022〕1号《关于村级采购管理等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村级小型工程、中型工程、大型工程和中型采购、大型采购以及村集体一次性处置原值5万元(含)以上资产的项目,即你们所提村级5万元以上项目,都要实施相应的招投标,以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降低村级廉政风险。该文件明确村(社)、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局、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文件,要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应由招标人负责。同时,仙县委办函〔2022〕1号《关于村级采购管理等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了监理服务的,由监理单位代表业主进行全程监理;未采购监理服务的,由村监会成立监理小组进行全程监理。

2.针对村级项目交易程序性费用较高等问题,《仙居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实施办法》已经2024年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底将上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相关村级项目统一进场交易,统一发布公告信息,将有效降低村级项目交易程序性费用。同时,《实施办法》明确了建设、交通、水利、农业等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村级项目的监督,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近年来,县公管办会同各行政监督部门开展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发领导:王颖

承办人:章晟

联系电话:18815238798              

 

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O二四年七月



信息来源: 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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