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胡美红 因保管不善,将 浙(2022)仙居县不动产权第0030276号、浙(2022)仙居县不动产权第0030277号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美红
2024年7月24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