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消安委办:
仙居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禁止燃放孔明灯的建议》(第040号)的建议我单位已收悉。作为会办单位,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进行专题研究,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做好排查监管。积极发挥基层所干部和乡镇网格员治理功能,充分排查辖区内无照生产、销售孔明灯情况,结合双随机检查、日常巡查等工作,做好无照经营监管查处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告知无照经营的危害性,造成危害后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主动举报无照生产、销售孔明灯行为。努力营造全员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9日
(联系人:陈湖松,联系电话:87755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