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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73603609X2/2024-12874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6-21 15:10 访问次数:

主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县公安局:

陈青青等代表所提的《关于仙居县公共场所噪声污染整治的建议》(第13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部门监管力度方面

(一)组建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根据上级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我局牵头成立仙居县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2023年4月27日县委县政府美丽仙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仙居县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美丽仙居办〔2023〕3号),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

(二)设立专线,交办落实。为及时获取群众线索,我局设立了噪声污染投诉专线:0576-89212369,并安排值班人员保持热线24小时畅通;建立投诉举报件交办机制,所有受理的信访投诉件根据部门职责交办处理,截至目前举报专线共收到噪声投诉件1件,已交办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后续将跟进处理情况。

二、关于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方面

2022年6月5日《噪声法》施行以来,我局多次通过网上发布宣传文章、线下宣讲等方式宣传《噪声法》相关信息。2023年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开展2次督查、1次广场舞倡议活动,涉及11个重点噪声污染问题点位,包括乐安公园、吾悦广场及中国银行停车场等广场舞投诉重点点位,实地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向群众宣传《噪声法》相关条款,并于公众号发布噪声污染督查行动信息,营造噪声污染治理氛围,提高《噪声法》公众知晓度。

三、关于完善公共场所管理方面

我局于2018年牵头开展仙居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实施《仙居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后因城市发展需要于2022年调整实施了《仙居县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方案均已在仙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噪声法》第六十四条已明确“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该方案可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等方面提供一定规范依据。

四、下一步计划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

一是持续保持举报投诉专线畅通,优化完善噪声信访投诉交办、处置、回访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提高信访交办件处理效率。二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仙居县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工作,强化各部门衔接联动、信息共享,实现部门间更高效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噪声防治工作上新台阶。三是协调各部门开展日常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统筹安排各类噪声检测工作。

(二)修编声环境区划,夯实管理基础。

一是开展仙居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修编工作,对仙居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为责任单位处理各类噪声污染问题纠纷和公共场所管理者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提供一定的规范依据。二是对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保障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质量。

(三)持续强化宣传普法,提高市民自律意识。

一是结合“6.5”世界环境日、“绿色护考”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噪声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普法宣传。二是选取群众反复投诉、影响面广及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周边的点位,组织各部门实地检查噪声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相关条款,分发宣传资料,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大家自觉维护和谐宁静的生活环境。

 

人:付红艳

联系电话:89372863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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