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旅游事业发展,规范永安溪水域漂流、游乐等水上活动秩序,保障永安溪水上旅游观光项目合法运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建议意见和会议讨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确定了仙居县永安溪水上旅游观光项目水域划定范围,特通告如下: 一、水域划定范围 永安溪烟霞湖橡皮坝至桂坑大桥间水域范围划定用于漂流、游乐等水上活动区域。 二、划定水域用途 水域划定后,该水域仍为内河非通航水域。由经营单位在划定水域范围内用于漂流、游乐等水上活动。水上活动涉及生态环保、湿地保护区及其他有限制性规定的区域时,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实施日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永安溪水上旅游观光项目水域划定图示 仙居县交通运输局 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6日
附件:
永安溪水上旅游观光项目水域划定图示
规范性文件JXJD17-2024-0001 关于仙居县永安溪水上旅游观光项目水域划定的通告.pdf
信息来源:
仙居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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