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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1964/2024-1285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6-12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仙居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补资金补助计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6-12 访问次数:

关于2024年仙居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省级奖补资金补助计划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150号)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浙财建2022172号)、《台州市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补资金使用操作实施细则》(20231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仙居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补资金补助计划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613日至2024619日。

联系电话: 89385939(县发展和改革局产业科)  

89383133(县财政局经建科)

 

附件: 2024年仙居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补资金补助计划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仙居县财政局

2024612

 


附件:

2024年仙居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补资金补助计划

单位:万元

省级奖补资金总额

项目类别(占比)

购买/实施单位

申报投资额

补助标准

补助金

200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

仙居县安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354

每辆新能源汽车购置价格不高于15%

41.1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项目(27%)

兴宇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483

单个项目不高于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0

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53%)

仙居县绿行公共车辆有限公司

966

单个项目不高于3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108.9

注:按照省奖补政策,参照市实施细则“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等五个因素的权重分别为15%、20%、40%、13%、12%,实际申报中,若分项资金存在盈余,按上述比例折算追加到其他分项”。我县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两项没有申报,相应25%比例分摊至前三项。按照最高限额,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项目多出4万元,按比例分摊至其他两项。综合折算后形成上表资金补助计划。

 

关于2024年仙居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补资金补助计划的公示.docx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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