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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仙居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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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我局研究制定了《仙居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居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4日 仙居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 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推动各项惠民富民和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落地,根据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要求和省市民政部门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老年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根本利益。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推进分区域连锁化专业运行,建立常态化长效运行机制,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到年底,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行占比达到80%以上,老年人服务满意率在90%以上。 二、工作重点(一) 抓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问题。检查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运行情况、智能服务终端运行情况和运行补助落实情况。 (二) 抓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检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行是否存在无招投标情况,招投标是否规范,招投标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有失公平公正的问题。 (三) 抓规范管理长效运行的问题。检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否建立长效运行补助制度,运行补助发放依据是否合规,依照星级评定或绩效考核标准有无超标、降低补助标准或拖欠发放等情况。 (四) 抓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检查委托第三方运行协议责权关系是否明确,运行方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民政部门监督管理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不担当、不作为,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检查群众对服务质量投诉举报或对运行方反映强烈的问题处理情况,以及其他影响公平正义的问题等。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一) 制定方案(4月)。县民政局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及时制定和细化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方法步骤,积极动员部署,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 开展自查(5月一6月)。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属地职责,突出问题导向,配合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结合治理方案,全面开展对照检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 督查评估(7月一10月)。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各乡镇(街道)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 总结完善(11月一12月)。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与分析,查漏补缺,巩固深化治理情况,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进行全面总结。县民政局将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收集并通报典型治理案例。要通过专项治理,推进分区域连锁化专业运行,提升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各乡镇(街道)于11月底前向县民政局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一)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开展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小组,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增强开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将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 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联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向最基层纵深推进,抓好落实;县民政局在抓治理过程中,加强政策指导,及时提供帮助;探索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督查机制、快速通报处置机制、结果运用机制、容错机制等,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治理工作。 (三) 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我县由县民政局分管领导牵头,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分别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1名乡镇(街道)干部作为联络员。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问题发现、问题查处、公开通报等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四) 强化监管,确保治理效果。县民政局要加大治理检查力度,加强工作指导,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广各地典型做法。要明确专项治理手段,目的是推进我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县民政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积极主动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坚持正确导向,接受舆论监督,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加强舆情监测,注意宣传口径,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结合“敬老月”等主题活动和养老服务阵地,大力宣传尊老、敬老、孝老新风尚,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汇总本辖区上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相关工作数据、成果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并于每月18日前将治理工作月报表汇总报送我局。 联系人: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 陈燕子 联系电话:0576—87772755、15267210760(浙政钉同号) 附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 附件 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 (2024年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填写 2024 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数据,可对表中“有关数据”进行具体说明; 2.条目式填写工作成效,如整改了哪些问题、完善了哪些制度、为群众具体解决了哪些急难愁盼问题; 3.存在问题栏主要填写治理工作面临的困难,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开展治理中发现的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 4.只填本月新梳理发现的问题,已报过的不重复填报; 5.可引用民意调查、群众评价等作为例证,对整治工作的群众获得感进行说明; 6.表内逻辑关系:(1)“处分人数”≤“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2)“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3)“制发整改通知书数”≥“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数”;(4)通报栏的“案件数”≥“批次数”;(5)公布栏的“项目数”≥“批次数”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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