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业务办理流程及咨询电话


发布日期:2024-05-28 08:46 访问次数: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书类)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及公示版);

4.要求进行审批的申请文件;

5.建设单位主动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说明;

6.涉密事项的说明;

7.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8.法人代表和具体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9.法人承诺书;

10.环评机构承诺书;

11.企业环保合规性清单

12.公众参与说明仅报告书);

13.园区/街道准入意见(经济开发区内租赁厂区的企业需提供园区准入意见;非经济开发区的企业需提供所在街道的准入意见);

14.其他(一般固废处置合同复印件;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合同复印件;土地证及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场地的企业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承诺备案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及公示版);

4.仙居县“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承诺书

5.建设单位主动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说明;

6.涉密事项的说明;

7.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8.法人代表和具体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9.法人承诺书;

10.环评机构承诺书;

11.企业环保合规性清单

12.园区准入意见(经济开发区内租赁厂区的企业需提供园区准入意见);

    13.其他(一般固废处置合同复印件;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合同复印件;土地证及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场地的企业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业务咨询电话

如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业务咨询,可拨打0576-89387932办公电话,咨询地点: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