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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业务办理流程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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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书(表)类)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及公示版); 4.要求进行审批的申请文件; 5.建设单位主动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说明; 6.涉密事项的说明; 7.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8.法人代表和具体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9.法人承诺书; 10.环评机构承诺书; 11.企业环保合规性清单; 12.公众参与说明(仅报告书); 13.园区/街道准入意见(经济开发区内租赁厂区的企业需提供园区准入意见;非经济开发区的企业需提供所在街道的准入意见); 14.其他(一般固废处置合同复印件;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合同复印件;土地证及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场地的企业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承诺备案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及公示版); 4.仙居县“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承诺书; 5.建设单位主动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说明; 6.涉密事项的说明; 7.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8.法人代表和具体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9.法人承诺书; 10.环评机构承诺书; 11.企业环保合规性清单; 12.园区准入意见(经济开发区内租赁厂区的企业需提供园区准入意见); 13.其他(一般固废处置合同复印件;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合同复印件;土地证及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场地的企业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业务咨询电话 如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业务咨询,可拨打0576-89387932办公电话,咨询地点: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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