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仙居县安洲艺术品厂工业房屋临时改变用途的公 示 经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仙居县现有房屋临时改变用途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同意浙江省仙居县安洲艺术品厂位于仙居县福应街道陵园路13号的工业土地、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469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6994.31平方米)临时改变为社会福利用途,改变期限5年。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带有效身份证明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地址: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项目现场。 公告期限:2024年5月21日 ----2024年6月3日 联系地址:仙居县省耕西路77号市民中心商务办公楼四楼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科 联系电话:0576-87787175联系人:徐益立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1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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