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符合该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的;…”,现将准备公示注销名单公布,名单见附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失效名单.xlsx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