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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葱茏凝秀色,千峰添绿满仙乡——仙居公益林建设20周年纪实(一)


发布日期:2024-04-30 10:08 访问次数:

仙居县淡竹乡大源村,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淡竹原始森林的深处,这里拥有约4.7万余亩广袤的山林,其中两万余亩为公益林。昔日,大源村村民们世世代代以伐木为业。2004年以来,得益于公益林保护政策,村民们纷纷放弃伐木,积极投身民宿行业,同时每年还能领取公益林补贴,实现了从“砍伐木材”到“贩卖风景”的转换,村庄的山变得更加青翠,水变得更加碧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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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

公益林,也被称为生态公益林,是指以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要功能,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划定,经批准公布并签有公益林保护管理协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它可以是天然林,也可以是人工林,但不论是哪种类型,其主体功能都是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目标是保护和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物种资源、支持科学实验、森林旅游以及国土保安。


公益林补偿

公益林补偿是指非国有森林因被认定为公益林,其采伐和经营活动受到一定限制而对其权利人给予的一定经济补偿。2024年,浙江省出台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再次提高补偿标准。目前,仙居县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已提高至38元/亩,国家公园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中实施公益林集体林租赁的非国有公益林补偿标准已提高至50元/亩。


补偿对象

补偿对象具体有:

1.个人的承包山、自留山,补偿对象为个人。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统管山,补偿对象为相应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补偿资金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流转合同(或协议)的公益林,在合同(或协议)有效期内,合同(或协议)中已明确约定补偿受益人的,补偿对象为约定的受益人;未明确约定补偿受益人的,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补偿对象及相应份额。公益林发生变更调整的,补偿对象应同步作出相应调整,确保公益林建设面积和资金补偿面积保持一致。

自2004年开展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以来,仙居县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林业生态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制度,切实增强公益林规范化管理能力。全县现有省级以上公益林116万余亩,涵盖国防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路林、护岸林、自然保护区林等6个公益林林种;配备专职护林员471名,实现县域森林资源管护全面覆盖,加速促进森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

下一步,仙居县将继续稳步推进公益林保护管理各项工作,依规程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及工程建设占用公益林地,同步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不断提高公益林管护成效。同时,还将以公益林建设20周年为契机,营造全社会关注公益林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公益林建设管理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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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大事记

1.2003年,开展省重点公益林完善区划界定工作。


2.2004年,开始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3.2006年,成立仙居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4.2007年,开展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完善工作。


5.2007年,开展公益林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获首批“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


6.2007年,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来仙居县上张乡六亩田省级生态公益林示范区调研。


7.2008年,开展公益林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8.2008年,开展公益林县级动态监测体系建设省试点工作,编制《仙居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公报》,以县政府名义发布,开创了全国面向社会发布公益林县级公报首例。


9.2009年,开展省级公益林扩面工作,共增划16万亩,公益林建设面积达到90.9万亩。


10.2006-2011年,连续被评为年度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先进单位。


11.2011年,仙居县人民政府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公益林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浙政发〔2011〕109号)。


12.2012年,开展省级公益林扩面工作,共增划12.6万亩,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面积达到103.5万亩。


13.2013年,建立了仙居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阳光工程网站,实行网络实地双公示,确保公示到位。


14.2013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浙江仙居括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的非国有公益林按集体林租赁价格实行补偿。


15.2015年,开展省级公益林扩面工作,共增划18.43万亩,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面积达到121.93万亩。


16.2015年,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仙居县护林巡查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仙政办发〔2015〕170号),首次建立护林员GPS巡查考勤系统。


17.2017年,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的通知》(仙政办发〔2017〕125号)。


18.2017年,仙居县6名护林员受到“浙江省优秀护林员”表彰,1名护林员被授予“浙江最美护林员”荣誉称号。


19.2018年,开展“零误差林地一张图”工作。


20.2019年,开展公益林与森林资源一张图融合优化工作。


21.2020年,所有个人补偿对象通过乡镇财政公共平台直接发到市民卡账户。


22.2021年,开展公益林与国土三调成果融合优化工作。年,开展公益林与森林资源一张图融合优化工作。


23.2023年,开展全县清册完善和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应用场景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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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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