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1024735273165J/2024-1189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04-19 | 发布机构 |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供地信息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仙居县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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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目的及依据 2024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提升要素保障高质量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3〕1400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城市建设蝶变期、共同富裕加速期、高铁开通机遇期,以“赶超突进”为主题主线,围绕“优空间、保发展、护生态、惠民生”目标,科学合理安排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为加快打造“四个仙居”,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中国山水画城市提供土地资源要素支撑和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精准配置,突出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和“保民生、保重点”原则,优先安排社会民生项目用地、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方面突出短板,大力支持以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为首的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以绿色医药产业集群为首的传统优势产业、以文化旅游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推动要素向主平台倾斜,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稳进提质,促进民生改善,增进民生福祉,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二)区域统筹,优化布局。坚持全县“一盘棋”,加快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乡村振兴与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产村融合发展。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人口、用地向重点镇、高铁新城集聚,加快城镇有机更新,支持县域风貌样板区、未来乡村、美丽宜居示范村等建设,构筑“一轴、两脉、三带、四组团”的国土空间新格局。 (三)严控增量,挖潜存量。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以增量撬动激活存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供而未用土地开工力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以城中村改造和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深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空间,优先供应储备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四)依法依规,有序用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和供地政策,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积极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稳步提升用地门槛,深化实施标准地出让,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先租后让、混合用途出让等供地方式,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健全工业用地多元供应体系,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源要素高效优质集中,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仙居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201.2509公顷,其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约18.1126公顷,约占总量的9.00%;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约128.7633公顷,约占总量的63.98%;盘活供应存量土地约54.3750公顷,约占总量的27.02%。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仙居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安排29.171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50%;工矿仓储用地安排27.7047公顷,占总量的13.77%;住宅用地安排76.1909公顷,占总量的37.85%(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70.1334公顷,安置房等其他住宅用地6.057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9.7594公顷,占总量的14.79%;交通运输用地38.4241公顷,占总量的19.09%。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仙居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城区三街道安排42.492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11%;开发区安排27.863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3.85%,高铁新城安排67.75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3.67%,神仙居景区安排13.354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64%,各平台合计安排108.967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4.16%;其余各乡镇安排49.790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4.73%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仙居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一季度供地48.3798公顷,占全年供应总量的24.04%;二季度供地78.2145公顷,占全年供应总量的38.87%;三季度供地57.2450公顷,占全年供应总量的28.44%;四季度供地17.4116公顷,占全年供应总量的8.65%。 五、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坚持“要素跟着好项目走”,按照“供需平衡、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需求,合理满足本地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持续提升重点产业用地供应占比,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按照适度超前布局的要求,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补齐各类民生短板项目的用地供应。优先确保杭温高铁仙居站高铁站场及配套基础设施新建项目、下各至官路公路工程、锦绣路等交通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对外通道能级,畅通内部交通循环;积极支持特殊教育中心、科技馆、妇女儿童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城市展厅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供应,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与均衡发展,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为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地提供坚实支撑。 2.聚焦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升级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大力满足优势产业用地需求,促进以新能源动力、新材料产业为重点的数字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生物医药传统优势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全面培育“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3.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均衡供应住房用地。优先保障高山移民安置项目、千和小区北侧安置项目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按照“房住不炒”“分类调控”“精准施策”原则以及“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稳地价、稳预期”要求,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合理配置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优化用地空间布局 按照“区域联动”“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围绕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中国山水画城市目标,落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统筹人口、城镇、产业、资源要素和生态保护,实施区域差别化供地政策,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打造绿色产业体系,推动共同富裕。 1.完善空间格局,打造品质城市。坚持以人为核心,按照“西扩东融、组团开发、拥溪发展”城市发展战略和“一轴双心,两城八苑”空间格局构建要求,大力推进未来科创城核心区块建设,以总部经济、科技创新、现代服务、金融商务等产业为重点,打造低密度、高强度的品质宜居之城。稳步推进城市东区建设,加快人口集聚,拉大城市空间框架。老城区围绕城市有机更新,改造老旧小区,完善管网、公园公厕、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构建舒适生活圈。 2.做强产业能级,提升平台配套。围绕“工业强县”建设,大力支持仙居经济开发区提升综合承载能力,突出对东部工业新城、医械小镇的用地保障,推进工艺小微园区建设,合理满足乡镇老旧工业园区提质增效的用地需求。全力支持神仙居扩容提质,全力保障高端文旅项目和景区配套基础设施,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3.加快推进乡镇特色发展,发挥新型城镇化的纽带作用。按照组团化、片区化发展思路,统筹中心镇、一般乡镇发展,加大对重点镇的支持,强化规模集聚效应,辐射带动周边乡镇组团发展;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甄别特色要素,合理满足特色小镇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带动周边区域发展。 4.全域建设美丽宜居乡村,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三新共富”的模式蓝图,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对省级未来乡村、省级和美乡村建设中水、电、路、通信等方面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保障力度,推进城乡设施一体化,振兴乡村产业,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仙居样板”。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全面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深入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强化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大力推进“空间换地”,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重大平台、优质项目倾斜,促进土地空间复合利用,着力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加大“五未”土地处置力度,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遵循“立体开发,功能融合,综合利用,节约集约”原则,深入实施“空间换地”政策,推进城镇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2.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强化招商选资,严格执行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控制,强化节地、环境、技术等市场准入标准,健全集约用地考核机制,深化“亩产效益”的内涵和外延,积极探索居住、商业、行政办公、教育等用地的差别化节约集约用地调控管理政策体系;推广建设多层或高层工业楼宇,积极支持标准厂房建设,积极探索节地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 3.继续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全面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积极推行建设用地“挂牌施工”、开竣工申报、实地巡查等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有效遏止新增闲置土地;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严厉打击囤地炒地,促进已供土地尽快开发建设,加快研究“僵尸企业”、落后产能腾退土地的具体政策,除按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应收回的情形外,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兼并重组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土地。 (四)深化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方式 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分阶段管理,对鼓励类、投入产出强度大的产业用地实施基于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差别化土地出让方式和差别化地价政策,探索不同产业用地出让年期差别化、工业用地年租制、“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供地方式。 六、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计划的实施与调整 本计划需在仙居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向社会发布,并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各乡镇(街道)、产业平台可在年中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保障措施 1.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主体推进计划实施。各乡镇(街道)、产业平台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2.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改革深化土地储备体制机制创新,科学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及其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结构,加大储备土地开发力度,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改变由建设单位提请、政府部门被动审查的规划审批和土地供应模式,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提高对土地市场调控能力。 3.健全计划执行的动态跟踪和监督考核管理,提高计划的执行率。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特别是定期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建立完善计划执行的监督和奖惩制度,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的区域,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的区域,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4.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不断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依托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动态巡查,完善土地批后跟踪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附件:1.仙居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仙居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3.仙居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4.仙居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备选宗地表 附件1 仙居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仙居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注: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 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附件3 仙居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公顷
仙居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备选宗地表 单位:公顷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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