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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2024年仙居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0 17:09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2023年、2024年仙居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仙居县民政局                                 

                                               2023927       

 

20232024年仙居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照料中心日常运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浙里康养”仙居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仙居县“浙里康养”老年助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仙康养专办〔2022〕2 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领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大力推进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社会化运作新模式,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从政府直接提供向政府购买服务转变,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目标

(一)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建立综合服务型、原居安养型、护理康复型、嵌入照护型等多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居家养老,通过引进省、市内外优秀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本土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的途径,丰富养老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

(三)委托养老服务专业机构(组织)开展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实现全县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率100%、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率70%,切实提高服务中心、照料中心运营效率

全面铺开老省心老年饭堂、老省心共享餐桌和老省心共享小厨布点,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实现助餐服务可持续。

三、运营模式

以各乡镇街道为单位,选取辖区内适宜的服务中心、照料中心进行组团,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有资质、有能力、符合自身需求的养老服务专业机构(组织)签约,委托其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照料中心,为本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

(一)打造区域性综合性居家养老。每个乡镇(街道)充分考虑地域广度、服务半径等因素,把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打造成综合服务型、原居安养型、护理康复型、嵌入照护型等特色明显的老省心综合体,提供生活照护、日间托养、康复护理、家庭支持、社会工作(心理疏导)、文化娱乐、供餐助餐、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应急救助等服务。

(二)完善区域统一配餐网络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食堂为中心,搭建专业送餐团队,实现照料中心配送餐功能覆盖率100%同时,一类、二类乡镇(街道)至少增设 1个老省心老年饭堂(服务中心以外),厨房开伙运营并外送配餐,老省心老年饭堂需在委托运营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内建成;三类乡镇增设2个以上老省心共享小厨,丰富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共享小厨需在委托运营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确定选址并实际运营。

(三)实施差异化服务运营模式。根据全县服务中心、照料中心实际运营情况和老年人不同服务需求,分档分类实施不同的服务方案,服务内容主要涵盖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站点服务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总体要求、人员配置、服务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1

四、实施步骤

(一)招投标段(20238-202310月)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范围,由县民政局统一招投标,选择有资质、有能力、符合我县服务需求的专业服务机构,以全面委托或部分购买服务两种方式,签订托管协议,开展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日常运营工作。

(二)全面运营阶段(202311-202510月)

专业服务机构承接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日常运营工作后,按要求做好站点服务工作,同时还需开展老年人需求评估工作,摸清老年人家庭和个人基本情况,建立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数据库。有条件的运营方也可根据自身优势和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适当拓展低偿、有偿收费的其它养老服务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一览表见附件2

(三)综合考评阶段(2024年2-202511月)

服务中心、照料中心实行乡镇(街道)、第三方评估机构联合考评制度。托管运营机构第一年度基本运营综合考核85分及以上的续签合同,未达到的不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托管运营机构应按要求向乡镇(街道)、第三方评估机构等提供完成项目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档案资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档案资料不完整,视同未完成相应项目。各乡镇(街道)根据相关资料每季度对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效果进行评估,填写服务中心、照料中心评估表(详见附件3),并将评估结果报送至县民政局第三方评估机构每月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情况进行针对性考评,每季度形成评估审计报告提交至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结合日常监管和抽查情况予以综合考评。如评估、审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取消该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本年度基本运营经费和以奖代补资格。

五、经费保障

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经费来源主要由村集体经济、社会捐赠以及财政补助资金等构成。县民政局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考评结果和日常督查情况,评定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分值并予以托管补助

 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经费由基本运营经费和以奖代补经费组成。基本运营经费考核评分100分的服务中心按9万元/个/年,照料中心按1.8万元/个/年予以拨付,不足100分的按照对应分值拨付相应比例的基本运营经费,考核低于7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拨付。基本运营经费在委托运营合同签订且人员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预付款,预付款按服务中心3万元/个/年,照料中心0.6万元/个/年予以拨付,剩余部分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按季度结算,支付时间为考核结束后次月。

以奖代补运营补贴,拨付时间为服务周期满四个季度第三方评估报告出具后次月,由县民政局根据第三方评估情况和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按照2万元/分予以补助。县民政局在补助资金拨付前,将考评结果、说明材料、补贴依据等材料报送至财政部门。

、监督管理

实施社会化运营的服务中心、照料中心需配备助老员,对社会服务组织的日常管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各乡镇(街道)和县民政局定期组织老人满意度测评,督促社会服务组织落实各项服务。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社会化运营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的监督管理,每年对社会服务组织的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核。县民政局将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服务托管率及监管执行情况完成情况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

、其他

本实施方案(试行)由仙居县民政局负责解释,并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

 

附件:1.仙居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模式

2.仙居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一览表

3.仙居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评估表

4.仙居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评分标准

      5.仙居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委托运营以奖代补评分标准

 

 

 

 

 

 

 

 

 

 

 

 

 

 

附件1

仙居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

社会化运营模式

运营模式

服务中心

总体要求

区域性综合型照料中心兼配餐中心,按照四星级标准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制度健全,具有较强的服务辐射能力,提供日托、餐饮、文娱活动、医疗保健、上门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

人员配置

运营团队应包括运营团队负责人1人,行政管理人员1人,技术支持人员1人、医生和护士各1人(医护人员可签约)、持证养老护理员100人以上(可吸收现有持证养老护理员兼职,以实际打卡数据为准)。每个服务中心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职护理人员、厨师、帮厨、配送人员等(具体人员配比情况根据考核细则)。且需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实行每日上班制。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居家养老服务标识和工作牌。

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中心站点

服务

一、生活照料

1.每日开展日常清洁工作,各房间开窗通风,保持中心环境整洁无异味;每周一次空气消毒、台面消毒、设备擦拭消毒、各类便器清洗消毒、活动器材清洗消毒等。
2.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小憩场所和茶水服务,居室配有降温、取暖设备。
3.每月1次为本社老人提供无偿爱心理发。
4.开展日托服务,有规范入托手续。
◆5.洗涤服务。
◆6.集中助浴。

二、餐饮服务

◆配有厨房餐厅和制餐、配餐、送餐团队,每日正常开伙,为本社区老人提供早、中、晚餐服务,为区域内其他有配送餐需求的老人提供送餐服务;要求菜品营养均衡,适合老年人口味。早餐配餐价格不高于2元,中餐、晚餐配餐价格不高于4/餐,中餐饭菜标准为一荤二素一汤,晚餐应丰富多样,每周吃面不得超过1次。

三、文体娱乐

1.棋类娱乐活动。
2.戏曲欣赏、影视欣赏。
3.读书读报、书法绘画、上网阅览。
4.开设书法、绘画、戏曲、手工制作等兴趣班组,经常性开展主题活动。
5.开展安全管理、卫生、生活智慧、社会科学等知识讲座。
6.开展文艺演出。

服务内容与要求

中心站点

服务

四、健康保健

1.提供常规血压检查、血糖检查、体温、体重测量及保健按摩等服务。
2.开展常态健康咨询服务。
3.每季度一次开展健康讲座。
4.配置轮椅、助行器等康复器材,帮助指导老年人使用康复器材、运动器材。
5.镇(街道)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每周一次医生坐诊,提供中医问诊、针灸推拿、康复等特色医疗保健服务。

五、精神慰藉

至少2周一次为老人提供精神关爱、心理疏导等服务,让老人享受群体生活,保持与社会接触,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六、紧急援助

1.设置紧急救助电话,建立应急处理预案,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24小时即时应答,为服务对象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2.对于老人突发紧急情况,城市社区应按规定要求15分钟内上门查看,农村社区要求30分钟内上门查看。

七、节假日活动

在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茶话会、美食制作、送温暖等特色活动。

八、其他服务

1.开展本社区老年人养老需求评估,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配合县民政局完成信息收集及宣传工作,共同营造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2.有较为稳定的志愿团队,每年开展志愿服务不少于10次。
3.预约服务。
◆4.轮椅、助行器等辅具租赁。
◆5.其他法律援助、培训等特色服务。

居家上门

服务


◆参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标准及价格,提供生活照料、卫生清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要求服务人员、服务电话、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上墙公布,并有完善的服务记录。

备注

1.标识◆的服务项目为有偿收费项目,按照协议价格执行,原则上不高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2.服务人员、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工作流程等需公示上墙。

3.服务组织需建立健全人员工作职责、服务管理、服务质量跟踪回访、安全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制度,按照建立的制度及服务标准完成日常工作,并编写服务记录等工作台账。

 

运营模式

照料中心

总体要求

具备照料中心基本服务设施,以全面或部分委托管理方式开展服务,发挥照料中心基础服务功能,拓展其他适合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产品。

人员配置

1名以上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且需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每周不少于3天常驻照料中心。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居家养老服务标识和工作牌。

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中心站点

服务

一、生活照料

1.开展日常清洁工作,各房间开窗通风,保持中心环境整洁无异味;每周一次空气消毒、台面消毒、设备擦拭消毒、各类便器清洗消毒、活动器材清洗消毒等。
2.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小憩场所和茶水服务,居室配有降温、取暖设备。
3.每月1次为本社区老人提供无偿爱心理发。
◆4.洗涤服务。

二、餐饮服务

◆为本村(社)有配送餐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务,要求菜品营养均衡,适合老年人口味。配送餐价格不高于4/餐,中餐饭菜标准为一荤二素一汤,晚餐应丰富多样,每周吃面不得超过1次。

三、文体娱乐

1.棋类娱乐活动。
2.戏曲欣赏、影视欣赏。
3.读书读报、书法绘画、上网阅览。
4.每年开展安全管理、卫生、生活智慧、社会科学等知识讲座。
5.在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茶话会、美食制作、送温暖等特色活动。

四、健康保健

1.提供常规血压检查、血糖检查、体温、体重测量等日常保健服务。
2.开展常态健康咨询服务。
3.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健康讲座。
4.帮助指导老年人使用康复器材、运动器材。
◆5.与村(社区)卫生所等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每月一次医生坐诊,提供中医问诊、针灸推拿、康复等特色医疗保健服务。

服务内容与要求

中心站点

服务

五、精神慰藉

至少每月一次为老人提供精神关爱、心理疏导等服务,让老人享受群体生活,保持与社会接触,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六、紧急援助

1.设置紧急救助电话,建立应急处理预案,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24小时即时应答,为服务对象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2.对于老人突发紧急情况,城市社区应按规定要求15分钟内上门查看,农村社区要求30分钟内上门查看。

七、其他服务

1.开展本社区老年人养老需求评估,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配合县民政局完成信息收集及宣传工作,共同营造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2.有较为稳定的志愿团队,每年开展志愿服务不少于5次。
3.其他特色服务。

居家上门

服务


◆参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标准及价格,提供生活照料、卫生清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要求服务人员、服务电话、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上墙公布,并有完善的服务记录。

备注

1.标识◆的服务项目为有偿收费项目,按照协议价格执行,原则上不高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2.服务人员、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工作流程等需公示上墙。

3.服务组织需建立健全人员工作职责、服务管理、服务质量跟踪回访、安全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制度,按照建立的制度及服务标准完成日常工作,并编写服务记录等工作台账。

 

 

 

 

 

 

 

 

 

 

 

 

 

 

 

 

 

 

 

 

 

 

附件2

仙居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服务内容

上限价

服务要求

1

紧急援助

0/月

1.建立紧急援助服务热线,保持24小时在线畅通

2.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城市社区要求15分钟内响应,农村社区要求30分钟内响应

2

主动关爱

0/月

每月不少于4次(平均每周1次)对老人进行电话或上门关爱,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关爱、节日问候、生日电话祝福、天气提醒等。

3

上门送餐

4/次

1.使用具有统一标识的送餐运输工具将膳食送至老年人家中。

2.提前一周为老年人预定膳食,并作记录。

3.送餐途中确保食物的卫生、清洁、保温。

4.送餐时核对老年人的姓名、菜品及数量,确定无误后签收,服务时礼貌、周到、细致。

4

协助进餐

20/次

1.用餐前老年人和服务人员须洗手。

2.对有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的老年人,要将食物切碎、搅拌。

3.喂食时服务人员位于老年人侧面,由下方将食物送入口中。

4.每次喂饭前应先协助老人进汤或水。

5.协助进食时让老年人有充分时间咀嚼吞服,防止呛噎。

6.进食完毕后用清水漱口。

5

上门助浴

50/次

1.根据老年人身体状态确定助浴次数,时间以15~30分钟为宜,防跌防烫伤,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的通风。

2.水温控制在40℃~50℃,室温(24±2)℃,先面部后躯体,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沐浴前有安全提示,忌空腹或饱餐时沐浴,忌突然蹲下或站立。

4.沐浴时取舒适的肢体功能位,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干洁。

5.沐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监护人在场。

6

上门

洗理发

10元/次

1.理发前应先征询老年人意见。

2.理发时手势要正确,动作要轻巧,使用器具要得当,先后程序合理。

3.冲洗时应征询老年人对水温的意见,冲洗完成后用干毛巾包裹擦干。

4.理发结束后清除老年人身上粘着的碎发。清理场地,保持干净整洁。

7

修剪指/趾甲

10元/次

1.保持无长指(趾)甲。

2.动作轻柔,防止皮肤破损。

3.修剪后指(趾)甲边缘用锉刀轻磨。

8

家政服务

25元/小时

1.包括但不限于居室保洁、物品清洁、洗涤服务等。

2.内外环境、物品保持整洁、无污渍、无异味、无灰尘。

3.清洁用具及时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4.注意操作安全,踩梯作业时防止磨损地面、碰损室内的物品。

5.告知老年人或家属贵重衣物或不能水洗的衣物不在洗涤范围。

9

代办服务

15/次

1.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确认代购物品名称。

2.代领时仔细核对养老金金额、物品的名称,发生异议当面核实。

3.代缴公共事业费需持有水、电、燃气、电信等缴费通知单。

4.提供完整的代购、代领、代缴完成凭证,钱款当面点清。

5.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老年人隐私。

10

起居服务

32/次

1.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等服务。

2.协助排泄及如厕: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扶助如厕及协助使用便器;对失禁的老年人及时更换尿布,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无污迹;便器使用后即时倾倒,污染尿片即时置于污物桶内,防止污染环境。

3.协助移动:检查并确保器具性能良好并按设备使用要求操作;动作轻柔,为坐轮椅的老年人固定好安全保护带。

4.更换衣物:了解老年人的肢体功能,注意更换的顺序;保持肢体在功能位范围内活动,防止牵拉受损,防跌倒、坠地;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时更换衣物;

5.保护老年人隐私。

11

陪同就诊

25/小时

1.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陪同老年人就诊。

2.就诊时应携带病历、就诊卡,在医疗机构挂号窗口取号,协助检查,就诊后根据医生的医嘱划价、取药,给予用药指导等。

3.钱物、票据、药品当面清点,做到票据、药物相符。

4.注意老年人安全,保护老年人隐私,并通过交流缓解就医不良情绪。

5.及时向老年人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

12

代配药

20/次

1.仅限于临床医师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的门诊慢性病。

2.由老年人或家属写明代配药的药名及剂量,并签字。

3.在代配药定点医疗机构挂号、配药,根据医嘱划价、取药。

4.钱物、票据、药品当面清点,做到票据、药物相符。

5.保护老年人隐私。

13

上门心理舒缓

30/小时

1.以老年人感兴趣的话题为切入点,引导老年人倾诉。

2.多倾听,少表达,与老年人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找出症结,给予解决。

3.消除不良的情绪反应及孤独,帮助老年人维持家庭和子女的和睦关系。

4.帮助老年人逐步适应老年生活,养成乐观的生活态度。

5.注意保护老年人隐私。

备注:以上价格为参考价。一、二类乡镇(街道)原则上不超过参考价,三类乡镇允许单价适当上浮,但上浮系数最高不超过1.2。

 


 

附件3

 

仙居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估表

乡镇、街道


评估时间


服务中心名称


是否正常开门(一票否决项)


发生重大消防、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一票否决)


投诉、举报、信访、各级检查发现问题(一次扣5分


本乡镇街道再建老年食堂1个,并正常开伙配送

(未开展的扣10分)


组织架构

运营团队(20分)

负责人(3分


行政管理人员(2分


技术支持人员(2分


医生和护士(可签约)(2分


持证护理员(10分


各项制度完善规范(1分


服务人员15分)

职管理人员(3分


职护理人员(3分)


房工作人员(9分)


助餐服务

助餐环境保障10分

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5分


助配餐厨房器具等配备齐全(5分)


助餐运营服务25分

运营天数(5分)


堂食餐数(10分)


对外送餐数(10分)


活动组织

活动组织管理制度完善(1分


活动前活动计划表公示(2分


爱心集中服务(9分

爱心理发人次数(3分


爱心剪指甲人次数(3分


爱心量血压人次数(3分


服务中心大扫除清洁活动(2分)


安全管理、卫生、生活智慧、健康等知识讲座(2分)


其他宣讲、活动等(2分)


智能服务

助餐服务等数据采集及上传(3分


持证护理员在岗打卡数据采集及上传(3分


智能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3分


群众反馈

服务对象满意度(3分)


评估总分


评估等级


整改情况


扣款情况


服务中心运营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服务中心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服务中心所在地乡镇(街道)盖章

 

 

 

        

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址不科学,或服务中心本村及周边老年人助餐需求和助餐服务供应不匹配的,可选择其他点位老年食堂作为服务中心老年食堂,考核细则按照服务中心老年食堂标准进行考评。

 

 

 

 

仙居县村(社区)照料中心评估表

乡镇、街道


评估时间


照料中心名称


是否正常开门(10分)


发生重大消防、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一票否决)


投诉、举报、信访、各级检查发现问题(一次扣5分


本乡镇未开设并运营第2个老年食堂(乡镇内每个照料点扣10分)


组织架构

运营团队14分)

负责人2分)


行政管理人员(1分


技术支持人员(1分


持证护理员(10分


服务人员(9分

管理人员(3


服务和活动人员6分)


配送餐服务(二选一)

 

照料中心配送餐

30分)

 

餐厅(5分)


配送工具齐全(5分)


天数(10分)


餐数(10分)


 

老省心共享小厨

30分)

 

厨房和餐厅(6分)


共享小厨标识(4分)


天数(10分)


餐次10分)


活动组织

活动组织管理制度(2分


活动前活动计划表公示2分


爱心集中服务

15分

爱心理发人次数(5分



爱心剪指甲人次数(5分



爱心量血压人次数(5分



安全管理、卫生、生活智慧、社会科学、健康等知识讲座(5分)


其他宣讲、活动等(6分)


智能服务

配送餐数据采集及上传(5分


护理员在岗打卡等其他数据采集及上传(5分


智能化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2分


群众反馈

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评估总分


评估等级


整改情况


扣款情况


照料中心运营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照料中心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或老年协会盖章

 

 

 

    

照料中心所在地乡镇(街道)盖章

 

 

 

 

     


附件4

仙居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分标准

 

评估模块

评分项

评分标准

分值

组织架构

运营团队

所属运营单位应在仙居县内设有长期稳定的运营团队,负责本单位在仙居县内的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托管运营事务。培训、考核、奖惩激励制度、流程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同时做好和民政部门工作业务对接。符合上述要求的得20分(佐证资料需包含社保、合同和工资发放清单等。)

运营团队应包括总标段负责人、行政管理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医生和护士(可签约)等。其中总标段负责人应为运营商总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且负责管理岗位服务满2年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需在养老服务领域从事行政管理岗位满2年及以上,技术人员需在技术领域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具体人员安排情况如下:运营团队负责人1人,行政管理人员1人,技术支持人员1人、医生和护士各1人(医护人员可签约)、持证养老护理员100人以上(可吸收现有持证养老护理员兼职,以实际打卡数据为准)。

20

服务人员

在本服务中心内建立一支专职服务人员队伍,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专职服务人员队伍应包括本服务中心的专职管理人员、专职护理人员、厨房工作人员。其中,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护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乡镇街道岗位。厨房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符合上述要求的得15分,服务人员每少1人按照人数要求扣除相应比例分值。(佐证资料需包含社保、合同和工资发放清单等)

一类乡镇街道:专职管理人员1人、专职护理人员1人、厨师1人、帮厨1人、配送人员1人。

15

二类乡镇:专职管理人员1人、专职护理人员1人、配置厨师1人、帮厨1人、配送人员1人。

三类乡镇:专职管理人员1人、厨师1人、配送人员1人。

助餐服务

助餐环境保障

保证食堂正常运行使用、保障食品安全及安全运作,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并鼓励建成阳光厨房缺少必备厨房用品的每少一样扣1分,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扣5分。

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厅内需配备适老化桌椅,食堂所需配置、缺少或损坏的相关用品用具由中标方承担购买,包括但不仅限于冰箱、操作台、水槽、灶台、油烟机、消毒柜、留样柜、空调、碗筷、锅具、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等必备物品。

10

 

 

助餐运营服务

1. 运营天数:单月运营天数达到25天及以上的得5分,运营天数达不到的按0.4/天扣分,扣完为止。

每年运营不低于300天,每月平均运营天数不低于25天(春节当月运营天数不少于20天。

5

2. 餐数:达到餐数标准的得10分,未达到的根据实际数据扣除相应比例分值

一类乡镇街道:每月堂食餐数达到1200餐次以上。

10

二类乡镇:每月堂食餐数达到1000餐次以上。

三类乡镇:每月堂食餐数达到700餐次以上

3. 对外送餐数:达到餐数标准的得10分,未达到的根据实际数据扣除相应比例分值

一类乡镇:每月配送餐数达到1200餐次以上。

10

二类乡镇:每月配送餐数达到1000餐次以上。

三类乡镇:每月配送餐数达到700餐次以上。

活动组织

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活动制度和相关台账记录完整的得1分,不完整的不得分。

建立完善的活动组织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活动策划、人员安排组织、活动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均有完整的台账记录。

1

活动公示

活动前及时公示,让老年人知晓活动安排的得2分,未公示的不得分。

当月活动开展前,在服务中心或村公示栏公示本月各项活动及时间安排,确保老年人知晓活动并积极参加。

2

爱心集中服务

爱心理发单月达到20人次以上得3分,爱心剪指甲单月达到20人次以上得3分,爱心量血压单月达到20人次以上得3分。

符合服务对象的老年人,该项服务有需求应全部满足,达到规定服务人次以上的得满分,未达到的不得分。

9

服务中心大扫除清洁活动

每月开展一次及以上的得2分,本月未开展的不得分。

服务中心每月定期清理打扫,保障服务中心环境的干净整洁卫生。

2

安全管理、卫生、生活智慧、社会科学、健康等知识讲座

每月开展一次及以上得2分,本月未开展的不得分。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管理、卫生、生活智慧、社会科学、健康等知识讲座,老年人参与人数需10人以上。

2

其他宣讲、活动等

每月开展一场次及以上得2分,本月未开展的不得分。

每月组织开展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大节假日活动、文艺演出,本月度没有重大节假日的组织开展医疗服务活动。

 

2

智能服务

助餐服务数据采集及上传

助餐服务等数据及时上传至相关平台的得3分。

每月根据省市的目标任务量,及时准确上传助餐服务等有效数据至“浙里康养”等平台,数据需达到目标任务量以上,并确保数据真实,实现就餐需求全覆盖。

3

护理员在岗打卡数据采集及上传

 

本乡镇(街道)有规定人数以上的持证护理员在岗打卡,并完成数据有效上传的得3分,未有效上传的或低于规定人数的不得分。

一类乡镇街道:25人以上

3

二类乡镇街道:15人以上

三类乡镇街道:6人以上

智能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

点餐等智能化设备、各项养老系统能熟练使用,并做好设备的维护的得3分,发现不能熟练使用或者设备损坏不可用的不得分。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智能设备的操作使用流程,可随时利用智能设备提供正常服务。

3

群众反馈

服务对象满意度

对各项服务和活动抽查回访,抽查人员中表示满意的比率需高于80%,低于80%的不得分。

/

3

扣分项

投诉、举报、信访、各级检查发现问题

发生重大消防、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的一票否决。每有1个有效投诉、举报和信访事件,该服务中心评估总分扣5分,扣完为止。省市县各级检查发现各类问题的,视情况扣1-5分。

/


备注:

1、未按要求向采购人提前申请,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基本运营经费1万元/次,擅自更换其他岗位人员的,扣除基本运营经费1千元/次。

2、如评估、审计过程中发现账实不符、弄虚作假等现象,取消该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本年度基本运营经费和以奖代补资格。

 


仙居县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评分标准

 

评估模块

评分项

评分标准

分值

组织架构

运营团队

所属运营单位应在仙居县内设有长期稳定的运营团队,负责本单位在仙居县内的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托管运营事务。培训、考核、奖惩激励制度、流程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同时做好和民政部门工作业务对接。符合上述要求的得14分(佐证资料需包含社保、合同和工资发放清单等。)

运营团队应包括总标段负责人、行政管理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医生和护士(可签约)等。设置运营团队负责人1人,行政管理人员1人,技术支持人员1人、医生和护士各1人(医护人员可签约)、持证养老护理员100人以上(可吸收现有持证养老护理员兼职,以实际打卡数据为准)。

14

服务人员

照料中心管理人员、为老服务和组织活动人员齐全,人员可由本乡镇街道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及护理员等兼任,并配备助老员,负责统计及对接活动通知、人员组织及助餐需求。符合上述要求的得9分,服务人员每少1人按照人数要求扣除相应比例分值。(佐证资料需包含社保、合同和工资发放清单等。)

管理人员1人、服务人员2人、助老员1人。

9

配送餐服务(照料中心配送餐、共享小厨二选一,不重复计分

照料中心配送餐

照料中心应配备就餐餐厅,老年人就餐桌椅;配备助餐工作开展所需要的设施设备,符合上述条件的得10分,未符合的酌情扣分。

就餐餐厅应保持环境干净整洁,配备适老化桌椅,配送餐所需工具包括但不仅限于配送餐交通工具、保温箱等。

10

运营天数:单月运营天数达到25天及以上的得10分,运营天数达不到的按0.4/天扣分,扣完为止。

每年运营不低于300天,每月平均运营天数不低于25天(春节当月运营天数不少于20天)。

10

餐数:达到餐数标准的得10分,未达到的根据实际数据扣除相应比例分值。

一类乡镇街道:每月配送餐数达到150餐次以上。

 

 

10

二类乡镇:每月配送餐数达到125餐次以上。

三类乡镇:每月堂食餐数达到100餐次以上

共享小厨

共享小厨厨房助餐设施齐全,餐厅设置老年人就餐桌椅的得6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扣除相应分数。

共享小厨厨房应保持卫生干净、硬件设施及助配餐设施齐全,餐厅应设置老年人就餐爱心桌椅。

6

设有共享小厨标识的得4分,未设置的不得分。

共享小厨门口醒目处应设置醒目的标识牌,广而告之为老助餐服务,标段内标识应统一。

4

运营天数:单月运营天数达到22天及以上的得10分,运营天数达不到的按0.5/天扣分,扣完为止。

每月运营天数不低于20天(春节当月运营天数不少于18天)。

10

餐次:达到餐数标准的得10分,未达到的根据实际数据扣除相应比例分值。

每月助餐餐数达到150餐次以上。

10

活动组织

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活动制度和相关台账记录完整的得2分,不完整的不得分。

建立完善的活动组织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活动策划、人员安排组织、活动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均有完整的台账记录。

2

活动公示

活动前及时公示,让老年人知晓活动安排的得2分,未公示的不得分。

当月所有活动开展前,应在前一个月月末在照料中心或村公示栏公示下月各项活动及时间安排,确保老年人知晓活动并积极参加。

2

爱心集中服务

爱心理发单月达到10人次以上得5分,爱心剪指甲单月达到10人次以上得5分,爱心量血压单月达到10人次以上得5分。

符合服务对象的老年人,该项服务有需求应全部满足,达到规定服务人次以上的得满分,未达到的不得分。

15

安全管理、卫生、生活智慧、社会科学、健康等知识讲座

每月开展一次及以上得5分,本月未开展的不得分。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管理、卫生、生活智慧、社会科学、健康等知识讲座,老年人参与人数需10人以上。

5

其他宣讲、活动等

每月开展一场次及以上得6分,本月未开展的不得分。

每月组织开展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大节假日活动、文艺演出,本月度没有重大节假日的组织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老年人参与人数需10人以上

6

智能服务

助餐服务数据采集及上传

助餐服务等数据及时上传至相关平台的得5分。

每月根据省市的目标任务量,及时准确上传助餐服务等有效数据至“浙里康养”等平台,数据需达到目标任务量以上,并确保数据真实,实现就餐需求全覆盖。

5

护理员在岗打卡数据采集及上传

有规定人数以上的持证护理员在岗打卡,并完成数据有效上传的得5分,未有效上传的或低于规定人数的不得分。

1人以上持证养老护理员在岗打卡(可标段内的持证养老护理员打卡统筹,平均每个照料中心1人以上持证养老护理员打卡)

5

智能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

点餐等智能化设备、各项养老系统能熟练使用,并做好设备的维护的得5分,发现不能熟练使用或者设备损坏不可用的不得分。

照料中心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智能设备的操作使用流程,可随时利用智能设备提供正常服务。

2

第二厨房

开设第二厨房并运营

一类、二类乡镇设置2个开火并配送的老年食堂,运营天数考核参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厨房,堂食和送餐合计餐数要求达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堂食和配送餐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未开设和运营的扣5分,未达到规定餐数的扣5分。

三类乡镇无法开设第二厨房的也开设置2个“老省心共享小厨”以上,少设置1个点位扣5


-10

群众反馈

服务对象满意度

对各项服务和活动抽查回访,抽查人员中表示满意的比率需高于80%,低于80%的不得分。

/

5

扣分项

投诉、举报、信访、各级检查发现问题

发生重大消防、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的一票否决。每有1个有效投诉、举报和信访事件,该服务中心评估总分扣5分,扣完为止。省市县各级检查发现各类问题的,视情况扣1-5分。

/


备注:

1、未按要求向采购人提前申请,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基本运营经费1万元/次,擅自更换其他岗位人员的,扣除基本运营经费1千元/次。

2、如评估、审计过程中发现账实不符、弄虚作假等现象,取消该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本年度基本运营经费和以奖代补资格。


附件5

仙居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委托运营以奖代补评分标准

评估模块

评分项

评分标准

分值

助配餐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堂食奖补

标段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堂食规定餐数内的部分不奖补,规定餐数以上的部分,每增加50餐得0.01分,100餐得0.02分,以此类推。(不足50餐部分按照分值比例计算)


照料中心配送餐奖补

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含乡镇第二老年食堂)、老省心共享小厨餐数(含规定餐数内)每50餐得0.01分,100餐得0.02分,以此类推。(不足50餐部分按照分值比例计算)


“老省心共享小厨”奖补

为解决山区助餐难题,在偏远山区村每设立1个“老省心共享小厨”,并采用全县统一标识的得0.25分,未设置统一标识的不得分。


设置统一“老省心老年饭堂”标识奖补

为提高老年人助餐知晓率,推进我县统一的养老服务助餐品牌,采用统一的“老省心老年饭堂”标识的得0.07分,仅限设置当年一次性奖补。


保温配送餐车

因运营和配送餐业务开展需要,运营方购置全县统一保温配送餐车的最高奖补0.7分,仅限当年一次性奖补。

(运营商需提前跟民政部门申请报告,经民政部门同意后投入,投入后需提供购置正式发票等相关材料供审计公司审计,民政部门根据购置价款的90%折算成相应分值进行奖补,送餐车日常维修维护费用由运营商承担,服务期满后由民政部门统一调配)


 

服务中心、助餐点提升奖补

因托管运营需要,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等进行运营必要的改造提升,运营设施设备的添置,服务中心当年投入资金在3000元以下、照料中心和助餐点在1000元以下的的由运营商负责,超过部分予以奖补,奖补方式为每增加1000元得0.05分,仅限当年一次性奖补。

(改造和添置运营必须品需提前跟民政部门申请报告,并附上清单和预算,经民政部门同意后实施,民政部门将对该清单组织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以最低价为指导价进行奖补,采购完毕后由运营商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后予以加分。运营方投入的相关设施设备,在服务周期满后不得自行处置,由民政部门统一调配。该项奖补不包括厨房日常必备用品,如锅碗瓢盆、砧板、刀具、碗筷等。不足1000元按照分值比例计算)


持证养老护理员参与率

持证养老护理员打卡等工作奖补

为提高运营团队整体素质,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水平,鼓励持证养老护理员参与养老行业,持证养老护理员根据省市要求,完成在岗打卡等工作的,当月每成功10人得0.06分,20人得0.12分,以此类推。(不足10人按照分值比例计算)(考评根据省市打卡规则进行更新,民政局提前一周通知,以截取系统有效数据为准)


理发项目延伸奖补

理发项目延伸至偏远山区村奖补

运营商将理发项目延伸至偏远山区村,每月上门理发一至二次,并实现应理尽理的每次得0.01分,不得超过两次,原则上每次要求10人次服务记录以上。

(服务范围仅限于偏远山区村已设的理发点,清单由民政部门提供,该批理发点服务当月未全覆盖的扣0.02分)


专职业务研究联络员

团队内设有居家养老服务专职研究联络员奖补

经民政部门同意,运营商吸纳养老业务精英参与养老服务团队建设、养老服务政策研究、省市各个信息化平台模块的专研以及结合本县实际,创建和完善本标段养老监管平台,以及对接民政部门做好本标段各项养老服务工作落地,经民政、运营商、审计公司综合考核优秀的,服务一年最高予以4分奖补。


特色亮点打造

养老服务特色亮点奖补

运营商在服务期间,着力于我县居家养老服务特色亮点打造,积极宣传服务成果,获得人民日报纸媒刊登、新华社发布通稿,或在中央电视台1套单条宣传报道的,每篇予以3分奖补;获得浙江新闻、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等省级官方媒体宣传报道的,每篇得0.5分奖补,年度上限为7分。


注:1、以奖代补资金本标段内可统筹,但基本运营经费和以奖代补经费总和上限为运营方中标合同价;

    2、以奖代补分值按照2万元/分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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