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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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红雷主持召开《代表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友进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立足自身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改意见积极发言,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在详细听取发言后,陈红雷指出,相关工委室和部门、乡镇街道人大、人大代表会前对《代表法》进行了充分研究,参照提纲展开了深入思考,对《代表法》的修改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值得充分肯定。《代表法》的修改工作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安排,现在全面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对代表法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要继续组织发动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梳理好、汇总好、上报好相关意见建议,为《代表法》的修改完善建言献策。 陈红雷强调,要认真做好《代表法》修改征求意见工作,积极发挥县乡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更大作用。观念要转变。立法征求意见工作是加强人大工作思考的过程,更是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升的有效途径,要立足实际,积极参与,把意见提准、提实、提到位。征求要全面。县人大要以代表活动月、集中调研月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各乡镇、街道人大要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阵地作用,积极组织代表参与意见征求。梳理要仔细。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及时汇总反馈到上级人大,力争更精准有效地将基层代表的意见向上反映。要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更大作用。充分认识代表工作的重要性。代表工作是人大“4+1”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探索创新工作的重要领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支撑。牢牢抓住代表工作的重点。要突出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让代表“当主演”“唱主角”;要真正让代表深度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更好推动中心工作开展、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破解;要努力把代表能力本领提上来,加强理论和实践学习,不断增强代表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提升代表履职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努力做到能发现问题、找到原因、提出对策。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搭建履职平台,多管齐下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打造更多标志性代表履职成果。全面总结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各地先进做法。要以专项调研和《代表法》修改为契机,全面听取基层人大意见建议,切实推进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代表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机制,积极打造“有情怀、有温度、有担当、有能力、有作用”的“五有”代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和福应街道、安洲街道、白塔镇、田市镇、下各镇人大等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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