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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030/2024-1052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2-07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仙居县埠头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7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中共仙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仙居县审计局对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领导任职期间(重点审计2021至2022年度)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领导任职期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大力迈出产业发展步伐。二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积极探索产业共富新路。

审计结果表明,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这一中心,注重民生保障,加强共富建设,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产业发展呈稳步提升态势。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存在拖欠民营企业工程账款、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决策执行监管不力等仍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责任认定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一是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工作未落实到位;二是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

(二)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一是拖欠民营企业工程账款47.65万元;二是2个工程建设项目多结多付工程款1.67万元;三是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三)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方面。部分经济事项未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方面。一是监管不力,导致财政资金损失3.17万元;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三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四是结转资金超过两年未收回;五是利息收入7.46万元未确认为预算收入;六是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整改情况

中共仙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仙居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审计报告的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和《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自行向社会公告。

 


信息来源: 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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