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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153N/2024-134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2-09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仙居县国资国企经营“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4-12-09 访问次数:

一、 现实基础

(一) 国资整合成效逐步显现

一是资产整合有序推进。深入开展国有资产整合工作,对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闲置资产、具有出租功能的临街用房等国有资产进行有序整合,并划转到相关集团公司管理,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向五大集团集聚,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性资源的市场配置进程。2017年以来整合资产共93.38亿元,基本完成国有资本整合目标;二是资产配置效益不断优化。实现国有资产的盘活和升级,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2015年以来,成功完成了6家企业国有股权的整体退出转让工作。2018年重组了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底总资产规模达101亿元,为成功创成信用AA企业打好基础,进一步保障城市建设资金需求;三是资产效益初步显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和土地清查清理,按照行业相近原则,将经营性资产划转到相关集团公司,纳入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截至2020年底,已有528宗可用于出租的房屋资产划入县城发集团进行经营管理,通过市场化公开招租,最大程度发挥资产的收益效应。部分资产经市场化出租后,效益翻倍提升,2019年实现租金收入达1700万元。

(二) 国资监管体系日益完善

一是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以监管规范化、精细化为目标,初步完成了国资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国资管理、国有企业治理、经营业绩考核、工资预算管理、职务消费、收入分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房产出租等方面的40多个制度文件,为国资规范监管提供了制度层面的有力保障;二是完善绩效考核激励体系。建立了涵盖五大集团的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以考核为抓手促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推进国企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总额管理,规范国有企业福利待遇;三是完善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运用制度+科技的管理方式,于2016年启动了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与集团财务管控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了国资监管信息的实时互通,并逐步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已经完成了涵盖五大集团的财务管理系统和监管系统上线工作,初步实现了财务数据全流通,监管流程全覆盖;四是推动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开展实施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攻坚、实施国有企业改革转型攻坚、实施布局优化整合攻坚、实施公司治理完善攻坚、实施监管职能转变攻坚、实施国有企业党建强化攻坚等“六大攻坚行动”。

(三) 融资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规范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出台了《仙居县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仙政办发〔2017〕40号)、《仙居县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实施细则》(仙国资〔2017〕29号),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投融资行为、风险管控、投融资核准备案、融资采购对接程序等相关事项。对全县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实行分层分级决策机制,保证融资各个环节的合规性,预防廉政风险,逐步实现风险控制管理常态化、机制化。二是着力降低融资成本。在全省首创“统一备案核准、统一发布信息、统一组织融资采购”制度,降低了融资成本。该项工作得到了省政府副省长朱从玖和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董贵波的批示肯定,仙居国资也作为唯一县级代表在全省国资系统财务监督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国企融资管理经验发言。截止2020年9月,我县国有企业新增融资58.5亿元,到位34.34亿元,贷款余额为75.54亿元,同比增长27.69%,贷款利率严格控制在6%以下。三是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成功创成国投集团、城发集团等2家信用AA评级企业,畅通了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渠道。其中,国投集团分别完成了10亿元公司债、12亿元中期票据(注册额度16亿元)的发行工作,实现了融资渠道多元化。今年,国投集团成功发行了202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5亿元,创有史以来浙江省国有企业同期限同级别最低;城发公司首期发行公司债券5亿元。四是不断深化国投基金的运作和管理。2013年组建了仙居县国有投资基金,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将筹措的资金投放于项目前期和临时性周转资金的专项基金。截至2020年9月,国投基金累计投放23.67亿元,投放余额为1.85亿元,为县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四)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推进

一是抓国企人才队伍专业化。建立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专业岗位的特殊人才的流动协调机制。截至2020年底,五大集团共有高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78人,硕士研究生8人,国企人才专业化队伍不断壮大。同时,出台了《关于建立国有企业人才抽调历练使用协作机制的通知》,充分发挥集团企业人才互补协作优势,形成集团企业抱团发展工作合力。二是抓国企人才管理规范化。完成了五大集团设岗定责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底,五大集团均出台了《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中层选拔任用程序。全面完成了五大集团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共审核归档人事档案664份。三是抓国企后备干部建设优质化。会同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仙居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对国有企业后备人才库建设的基本条件、数量和结构、产生办法、培养、管理、任用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建设了后备人才库,截至2020年底,在册人员包括25名年轻干部、23名中层干部、6名高学历人才。四是抓人才队伍培养常态化。针对不同专业方向,组织各类仙居国有企业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切实抓好国有企业技术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企业管理人员的公司治理、战略规划、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2018年以来,培训各类国企人员达3000多人次。

 

二、 发展环境

从宏观形势看: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一方面,国际环境日益复杂。一是中美竞争格局。美国在贸易谈判时一直提到中国要加大国企改革力度,这会直接倒逼国内国资国企改革的进度。美国回归实体制造,在关键技术领域对我国进行设卡,会倒逼国内在技术领域进行科技攻关,国企在相关领域有很大介入机会。二是全球化趋势中存在一些逆流。英国脱欧、美国退“群”,都影响全球化进程,逆全球化导致全球市场碎片化,影响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的规模优势。三是全球区域治理框架逐渐增多,重构游戏规则。TPP和TTIP、CPTPP、EPA轮番上演,会重塑世界贸易版图,对我国等新兴经济体形成反制,对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形成冲击。国内基建产能若不能得到有效释放,将会加剧国企生存困境。另一方面,国内经济发展模式面临转型。一是经济在新常态平台运行。受传统行业产能过剩、房地产市场“泡沫”、巨量地方债务、制造业低成本优势不复存在、基建投资放缓等因素影响,“十四五”期间,经济将处于新常态运行。二是“双循环”经济下的“新基建”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等举措下,国企改革发展将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基建及房地产放缓缺口也需要高质量发展来补齐。

从区域形势看一是长三角一体化全面接轨、杭温高铁建设深度推进,为仙居县国资国企在基础性、保障性、战略性等关键领域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在发展能力、合作层次、发展空间上均带来更大机遇。二是山海协作”产业对接加快。在省委支持山区26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机遇下,加强生态赋能、改革赋能,加强数字赋能、创新赋能,抢抓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扩大有效投资空间,推动产业转型,重塑竞争新优势,为国资国企的战略性产业布局和发展模式指引了方向。

三、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和建设“六个浙江”为指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城、美丽仙居、全面小康”仙居四大突破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强企、开放强企、创新强企、人才强企,充分发挥国资国企优势,强化使命担当,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功能作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强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我县建设美丽中国样板区、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国资战略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服务本县生产经营重大战略。坚持国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功能定位,发挥国资重要骨干和中坚作用。

坚持市场发展,培育产业优势遵循市场经济、企业发展、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培育优势产业,确保国资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推动构建国资发展大格局。

坚持创新引领,服务区域发展立足本县优势,融合发展,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释放各种资源和要素的潜在活力与动力,提升国资运行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服务长三角和县域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稳妥有序,深化机制改革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贯穿于各个领域和环节,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突出改革和发展的系统性、协调性,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 发展目标

基本形成适应区域发展新要求的国资布局。围绕我县发展战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各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突出主业,增强企业造血功能和产业链拓展能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投融资建设主体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把同行业同功能的企业进行整合,优化国有资源整体布局和要素配置,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形成规模效益和竞争优势,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基本形成适应国企现代化管理的企业制度。健全“定位清晰、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和保障机制,商业类企业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功能类企业治理结构不断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实现全覆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发现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健全;建立市场化选聘管理的经理人制度,形成一支具有忠诚意识、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优秀品行的企业家队伍。

基本形成完善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出资人职责与分工,构建形成以“管资本”为主国资监管工作体系,显著增强国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 重点任务

(一) 突出国企功能定位,优化国资布局结构

1. 重组集团架构,整合存量资产

优化国资布局。贯彻落实《仙居县国有企业优化整合转型发展工作方案》,以市场化、实体化为方向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形成以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综合交通、旅游、水务、资本运作等板块的若干国有企业集团,充分发挥集团企业的资产集聚效应,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投融资建设能力;遵循相对扁平化原则,开展国有企业内部整合重组,严控管理层级,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严格控制投资层级,实现国有企业集约管控、专业运营、规范发展。

整合存量资产。将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闲置资产、具有出租功能的临街用房,根据产业相近原则划入国资监管的国投、旅游、城发、交投、水务等相关企业集团。

推进集团组建。组建县国运集团,承担国有资本运作和资产的剥离、处置、整合等职能。保持国投集团原有框架体系,加强内部管控,提高资产收益,保持AA资信等级,力争AA+资信等级。保持现有框架体系,优化提升神仙居旅游集团、城发集团、永安水务集团和交投集团。组建县经发集团,将经济开发区和度假区(台创园)辖区内的资产辖区内的资产及下属企业,纳入国资统一监管范围,委托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管。由城发集团出资组建县社发公司,负责教育、卫生、文化、康养、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相关产业投资开发。

2. 彰显社会责任,服务区域发展

发挥国有企业“国有、市场”属性,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基础上,更加注重承担社会责任,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方面的作用,由政府性项目资金调配领导小组对全县统筹的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及资金配套进行研究决策。着力在市容环卫、为老服务、场馆设施等民生保障项目上发挥主力军作用,充分体现国资国企的责任担当意识和造福民生社会的改革排头兵作用。

3. 突出主业发展,推进产业培育

推动国有企业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做强做优主业,拓展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有序退出非优势产业和项目。根据各企业的功能定位,科学制定企业的发展规划,明确企业发展主业。进一步突出国有企业主业,加大主辅分离和改制退出力度。根据市场和区情,研究制订企业发展战略,按照“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总体思路,从非主业、非核心功能的企业中退出,从弱势亏损的企业中退出,逐步清理没有发展前景的非主营业务,凸显集团公司发展主业;加快从无优势、小规模企业中退出,实现相似功能、相近产业的企业和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要优化企业国有资本的布局,合理调配有限资源,以主业为支撑,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主动融入我县六大百亿工程和三大百亿产业建设,重点推进整合休闲旅游、现代物流、智慧城市、健康养老、美丽经济等产业,主动加强与优势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市属企业的产业合作,争取培育若干优秀企业。推进城乡公交、供水等一体化运营,提升国有企业的统筹经营能力。

4. 运作产业基金,引导国资优化

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县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设立若干产业基金,发挥产业基金在产业扶持、优化升级、并购重组、股权投资运作及投资引导、杠杆效应等作用,重点投向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高端装备制造、教育文化等产业,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实现共赢。根据各部门的分工,指导支持国有资本设立的产业基金做强做优做大。

(二) 优化国资监管模式,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1. 明晰监管定位,落实监管责任

强化国有资本运营。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打造功能定位清晰、运作机制规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在投资管理上明确国投集团的龙头地位,在资本运作和资产的剥离、处置、整合明确国运公司(新组建)的主体地位,形成“1+1+4+1”的国资运营架构。“1+1”即1家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1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县国资办(国资工作中心)直接管理的综合性国有资产投资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又是专业集团出资主体。“4”即水务、旅游、城发、交投4家县国资办(国资工作中心)直接监管企业,是各重点领域投融资建设和市场化实体化运营主 体。“1”即县经发集团,由县国资办(国资工作中心)委托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管。

改进规划投资监管。“管资本”为主,国资委的监管职能由事前向事中、事后转变,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和维护资本安全等方面。优化资本布局方面,重点包括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重组、制定国有企业资产战略性重组和总体发展规划、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审批企业并购、重组、改革、产权转让、增资、合并、分设方案及不良资产核销等;规范资本运作方面,重点负责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委派总会计师负责企业日常财务监督及企业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等;提高资本回报方面,重点包括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推进经营者薪酬考核及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创新等;维护资本安全方面,重点包括控制国有企业风险、抓好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稽查管理、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及国有企业领导人责任追究等;改进投资监管方式,落实企业投资主体责任,通过制定投资负面清单、强化主业管理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

2. 加强主体监督,突出监管重点

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管重要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质量、企业财务状况的监测,强化对国有产权流转环节、企业重大资金安排的监管。加强出资人对企业财务基础工作、内控机制及运行情况的监督。

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并运用好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探索实行从传统监督方式向现代监督方式转变,事后监督方式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方式转变,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落实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等职权。整合出资人与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严格问责机制。明确各国有企业作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问责机制。研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推动问责与容错并举。

3. 实施分类监管,明确考核模式

明确功能定位。明确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功能定位。商业一类企业,以市场化为导向,实行商业化运作,以追求企业价值和经营利润为主要目标;商业二类,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和关键领域,或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经营专项业务,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公益类,以社会效益为导向,以保障民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的企业。

表:“十四五”时期区管企业分类

国有企业

商业一类

旅游集团

商业二类

交投、国投

公益类

水务、城发

 

区分监管方式。商业类企业坚持市场化运作模式,以章程管理为载体,同时以各种委托代理契约来明确资本营运、任期目标、资产经营和双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以责任书方式,明确资本营运和保值增值责任,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明确任期目标责任;与聘用的董事、监事明确委托代理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公益类企业参照市场化监管模式,在运行过程中以任务节点完成情况为考核重点;同时,通过政府与企业签订双边责任协议,明确落实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创新考核模式。商业类企业考核机制以市场化为导向,实现国资委考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考核经理层的分层考核机制。公益类企业考核机制以任务和服务效率指标为导向,引入政府主管部门参与考核,对重点任务实行专项考核。以契约监管为重点,国资委作为考核牵头部门,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以落实国资产权代理职责。在考核定位上,按大类制定考核细化目标,提高考核针对性与有效性;考核导向上,聚焦转型创新和区域重点任务,扶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激发工作活力;考核机制上,进一步明确考核市场化的发展导向。

4. 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优化监管流程。根据省国资委制定出台的职能转变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管理权限界定监管范围,建立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厘清出资人权责边界,落实政资分开的原则,立足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按照程序简化、管理精细、时限明确的原则,优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流程。深入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科学设置内设机构,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权力运行协调顺畅。

强化依法监管。严格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权履职。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将党内法规相关规定内嵌到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中。深化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清单以外的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

推进数字化监管。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探索实行从传统监督方式向现代监督方式转变,事后监督方式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方式转变,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以出资人监督为主,整合相关部门构建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和监管信息共享数据库。以企业内部监督为辅,整合企业内部资源,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与执行。建立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外部专业支撑机构的合格名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采信第三方评价结果,提升监管有效性;建设提升国资监管数字化和信息化水平。探索企业财务中心和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对重点企业的国资预算、决算、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分类统计与监控分析,达到管控严密、预警及时、运行安全、战略引领的效果。

 

(三) 强化公司治理水平,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 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治理结构

按照协同政策制度体系要求,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政策制度体系。以加强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健全公司治理实施意见、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董事会工作指引等制度。充分发挥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推进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完善企业董事会组成结构,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和兼职外部董事队伍,董事会一般由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和外部董事组成,逐步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派出。建立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做好董事派出和任期管理工作。建立外部董事任期制、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和奖惩制度。优化董事会运行机制,执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备案制度,企业及时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备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建立董事会年度工作述职评议制度,董事会就年度履职情况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述职并接受评议。董事会应与党组织充分沟通,有序开展董事会选聘经理层试点,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五大集团的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应均为内部执行董事,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建设。修订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监事会意见,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过程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形成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分类处置、整改落实、问责追责等监督工作链条和闭环。探索建立由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国有企业监督工作机制,加强监事会与各种监督资源的监督协同和监督成果的共享运用。力争到2020年,实现符合设立监事会条件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全覆盖。

2. 规范议事规则,强化党的参与

规范议事规则。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本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其他治理主体的议事范围进行全面梳理,对各治理主体议事内部流程和相互衔接机制进行规范,分别形成各治理主体的议事规则,并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备。对各企业议事规则制定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的法定地位。推进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修订,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党组织职责权限以及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内容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规则,明确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要求、内容和程序。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党员总经理兼任党组织副书记,适当增加董事会中党组织班子成员人数。加快探索国有资本相对控股或参大股企业党组织领导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有效模式,牢固树立企业党组织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政治核心地位。

推进职工民主管理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严格落实职工董事、监事设置要求,国有独资和全资公司应当设置职工董事,鼓励国有控股公司设置职工董事,国有企业职工监事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听取职工意见机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 加强集团建设,提升管控能级

构建集团管控架构。建立能够高效管理、发挥集团业务协同效应的母子公司管控组织架构。通过强化企业整体战略,合理确定集团总部职能,优化集团管控模式,推进集团总部“去机关化”改革,加大放权授权力度,进一步健全战略管控、营运监督和风险防范体系。

推动企业建立以战略引领、价值导向为主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提高国资营运风险防控能力;积极推进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对风险预警结果的运用;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强化财务管控;加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决算审计和促进企业完善内部审计管理。

(四) 加大国有资本运作,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1. 加强资本运作,提升运营效率

创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机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统筹管理国有资产,开展产业投资及股权运作,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创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机制, 围绕管资本探索国有资本授权和强化监管的有效模式,拓展资本运作空间,推动两类公司以产业培育、资源重组整合、项目投融资、股权运作、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为主要模式实施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和效率。

做强做优上市公司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浙江神仙居旅游集团核心资产上市进程,妥善解决各类遗留问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夯实神仙居旅游集团上市基础,尽早进入上市辅导。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加大资本运作力度。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各类工具募集资金,增强资本实力,做强主业。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产业基金等方式对目标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投资和并购重组,提高资产流动性,推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互动共赢。

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利用现有企业资信等级,借助债券市场、银行间市场等各类工具募集资金,运用新设、并购、合资等方式开展资本投资,吸纳优质国有资源和社会资本,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增强核心业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形成有效产业支撑,创造稳定的营业收入和现金流,提升自身“造血”功能。

2. 稳妥推进混改,增强企业活力

在集团子公司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权比例按照行业特性和企业实际“一企一策”设定,国有股权比例不设限制。积极引入各类资本要素,鼓励企业通过产权、股权、证券市场,引入高质量战略投资者,注重在业务、发展战略、市场拓展、产品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和产业链整合效应。推动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民营资本、外资等各类资本开展合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区域经济的开发建设,激发人力资源的创造性劳动,增强企业活力。推动仙居县经济结构加快转型。

商业一类企业在市场公开择优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同时,可按照市场价格探索实行经营团队和核心骨干持股。对于公益类企业,积极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作用,把项目建设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重要平台,重点是在发展较好的二级企业中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效应,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我县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及重点区域建设等。

3. 提高资本质量,加强风险防控

提高资本运行质量。在对各企业集团内部主业和辅业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基础上,根据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将低效、无发展前景的资产予以变现退出,将盈利水平较好的资产通过一定时期的培育,实现在适当的交易平台公开上市。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投资,加快清理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企业和长期无收益参股投资等低效无效资产。调整优化企业组织结构,促进瘦身健体。以市场化、法治化等方式推动企业主动去杠杆,加大不良资产处置盘活力度。推动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运行质量,深入开展成本费用战略管理,健全成本管控责任制度和目标考核机制,提高综合成本利润率。

规范国有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集团管控能力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资金信用管理,审慎规范开展金融业务,加强企业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加强债务风险管控,防范杠杆率等指标偏高的企业进一步过快提高杠杆和资金信用配置。建立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机制,统一隐性债务统计口径,综合运用评价体系指标,客观体现债务风险,按照运行机制、风险可控程度等对国有企业债务进行分类管理,规范企业运作方式。推动国有企业严控投资风险,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控体系,严格落实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严禁超越自身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

(五)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人才体系建设

1. 改革遴选机制,搭建共享平台

实行内培外引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突出选好配强“一把手”,优先从经过下一层级企业正职岗位历练的干部中选拔;加大力度培养选拔一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优秀年轻国企干部队伍,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年轻领导人员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坚持党管干部和竞争择优选拔相结合,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和专业能力要求较高的岗位中探索经营性人才市场化选聘力度。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等选人用人方式,在商业一类和上市公司中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探索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比例,广开推荐渠道,依规考察提名,严格履行选用程序。对经理层成员逐步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搭建县市联动的国企人才共享平台。针对紧缺的高精尖技术和专业人才,搭建县市联动的国企人才共享平台,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外部董事、外部监事人才库建设实现全市范围内共建共享功能,打通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自主选聘人才新的渠道,推动国企之间双向交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真正形成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营造“公平、规范、和谐”企业市场化用工氛围

2. 改进工资管理,完善薪酬制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仙居县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实施意见。改进工资总额管理模式,提高工资分配市场化程度,探索开展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和周期管理等。

逐步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改革试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方法。其中,对于组织任免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薪酬、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逐步建立市场化招聘企业经营者与市场化薪酬分配挂钩的联动机制,探索两类薪酬体系转换通道;推动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收入。强化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建立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企业工资列支渠道,加强企业年金、职工福利费等管理,加大对收入分配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

3. 建立长效激励,推行契约管理

推行企业经理层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推进目标管理和针对性考核。探索建立五大集团子公司职业经理人选聘、管理、考核、激励等工作制度,根据实际逐步扩大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范围。以契约监管为重点,国资工作中心作为考核牵头部门,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以落实国资产权代理职责。在考核定位上,按大类制定考核细化目标,提高考核针对性与有效性;考核导向上,聚焦转型创新和区域重点任务,扶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激发工作活力;考核机制上,进一步明确考核市场化的发展导向。

建立符合国企人才特点的长效激励机制。设计诸如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等多种形式的激励计划。商业类企业,以增量激励为基本原则,对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可实施科技成果入股、专利奖励等激励方式;国有创投企业探索建立项目团队跟投机制;上市公司探索员工持股制度,但坚持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功能类企业,可选择承担政府重大专项、战略任务和承担重大民生项目,按照合同或协议中约定方式实行专项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配套实施专项奖励,以提高人员的主动管理意识。同时,健全与激励机制相配套的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对于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或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失职渎职等造成企业损失的,终止长效激励,并追溯扣回相应激励收入。

五、 保障措施

(一) 组织保障

加强党对国资布局与结构优化的领导,把发展规划作为一项“管长远、打基础”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各直属机构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规划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按年度分解和落实工作目标。

调整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充分发挥中心协调牵总作用,把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放在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着力研究解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发挥国资监管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和监督,体现规划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二) 政策配套

建立和完善政府支持国有企业发展政策。研究出台支持国有企业持续升级、创新发展若干意见。处理好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经济关系,对非经营性项目建立政府回购机制和项目合理补偿机制,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土地要素配置向国企倾斜,对从事一级土地开发的除支付开发成本外,通过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补偿来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提升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多部门联动支持。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发展,发改、建设规划、经信、商务、农业、水利、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落实相关国有企业行业发展政策,帮助国有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配合、支持和服务国有企业的发展。

财税金融体系的支持。强化国有企业的平等与市场竞争的机制保障,落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清理退出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的税收优惠,鼓励与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运作,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通过财政补贴、股权转让、国资收益等渠道,明确有关配置资金来源,建立成本分摊机制。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障,重点用于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资本金注入、政策性补贴等,建立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机制和收益上缴机制。

(三) 落实机制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积极引导企业理解和领会规划的战略意图,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任务,要纳入企业发展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各企业要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和目标任务,将五年规划目标分解到各年度分步推进落实,确保五年目标顺利实现。

加大规划实施的监督。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对企业主要指标如增长速度、业务结构、盈利水平、库存变动等定期进行预测预警。要形成制度,每年开展对规划实施绩效评估考核,考核时强化对发展质量、效益、盈利等方面指标的评估考核。对因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时,必须经有关单位审议批准。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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