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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516J/2024-1345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12-02 发布机构 官路镇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文号 官政〔2024〕154号

仙居县官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路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06 11:01 访问次数:

仙居县官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路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科室、镇属各单位:

现将《官路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做好宣传。

仙居县官路镇人民政府

2024122

官政[2024]154号仙居县官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路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制度(试行)》的通知JXJD99M-2024-0001.pdf

官路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122日印发    

官路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制度(试行)

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官路镇范围内所有涉及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为举报人)有权向仙居县官路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内容

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举报吸食、注射毒品人员的;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举报制造、加工毒品窝点的;举报引诱、教唆、欺骗、容留、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以下是毒品种类: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

三、举报处理程序

(一)举报受理单位

官路镇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受理全涉及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工作。

(二)举报途径与渠道

1现场举报:官路镇平安法治办公室

2举报电话:0576-89387696

3信件举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官路镇人民政府平安法治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17309

(三)举报受理程序

1举报受理单位收到现场举报、接听举报电话、接收举报信件后,收集举报信息并做好登记记录。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外泄。举报人应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举报应当说明:违法违规单位(个人)名称、违法违规事项基本情况、举报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2举报受理单位根据举报内容,移送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调查。

(四)受理原则

1实名举报原则:只受理实名举报。

2真实性原则:只受理有实质性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不受理恶意举报。

3有力证据原则:只受理有合理合法证据支持的举报(如检测报告、图片、电子数据等),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措施

调查查明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属实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举报人保护制度

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举报人的资料,违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奖励措施

(一)奖励条件

对举报进行奖励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违法行为发生在我辖区内,属于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2提供的线索属于首次或虽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尚未进行调查处理的;

3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

(二)奖励标准

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经核查属实的,视违规违法行为的情形严重程度奖励300-3000元。举报重大线索,有特殊贡献的有功人员,奖励金额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酌情提高。

(三)奖励办法

1举报奖励直接奖励举报人。同一违法违规行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两人(含)以上联名举报的,按一次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2举报受理单位在举报案件经相关部门查处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发出举报奖励领奖通知。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在1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权利;

3、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代领的应同时提交举报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并在《官路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金领取单》(见附件1)签字。官路镇应及时向举报人支付奖励资金;

2)银行卡转账: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代领的应同时提交举报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官路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金领取单》(见附件1)签字。官路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将奖励资金转账到举报人的指定银行账号,转账凭证、密封的举报人信息经官路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复核签字后作为奖金发放凭证;

3)奖金兑现后,将《官路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金领取单》官路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金发放审批单》复印件和向举报人支付奖金时的原始手续一并合存,作为记账依据。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1、官路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金领取单2、官路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金发放审

批单

附件1

官路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

奖励金领取单

编号:

举报人信息

姓名


单位


举报时间


住址


电话


举报方式


奖金领取方式

¨本人现金领取;¨委托人现金领取;¨银行转账

奖金金额


奖金领取人资料:

¨奖金发放审批单;¨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账户)复印件;¨领取情况说明。

备注:

1、本人到场领取现金时,只需提供举报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到场领取现金时,需同时提供举报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能到场领取奖金时,需提供举报人账户信息。

奖金发放单位


奖金发放人


奖金发放时间


领取人签字


备注


附件2

官路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

奖励金发放审批单

举报人信息

姓名


单位


举报时间


住址


电话


举报方式


奖金金额


奖金领取方式

¨本人现金领取;¨委托人现金领取;¨银行转账

不能到现场领取奖金情况说明:

经办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纪检监察单位意见


财务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备注




信息来源: 官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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