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房地产业科
职能: 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指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制订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相关政策;编制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房屋征收部门依法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屋登记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住宅产业化、住宅性能认定、房地产开发、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工作;审查报批、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和房屋拆迁单位的资质资格;负责房地产执业资格管理。
负责人:张才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冬令时,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机构地址:仙居县城北西路242号
公开电话:057687811589
信息来源:
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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