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企业∶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肩负着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责任。在当前日益严格的环保形势下,了解并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为使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永续发展,同时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特做如下普法宣传: 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问题。企业可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以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具备环评技术能力的,也可自行编制。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可登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s://beian.china-eia.com/a/login)自行注册填报,填报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名录未作规定的,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在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审批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技术评估,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二、关于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问题。企业可参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确定是否需要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排污许可分为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填报排污登记。其中,填报排污登记的,可登录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s://permit.mee.gov.cn/permitExt)自行注册填报,填报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名录未做规定的,无需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在排污许可手续审批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关于建设项目实施和验收问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后,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环境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完成后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无需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验收后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污染,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于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非法转移。我局将依法依规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抽查。 四、关于第三方机构技术服务相关问题。现行的环保相关法律中无强制要求企业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排污许可手续申领等方面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办理。我局不会通过任何形式向企业推荐第三方机构。企业确需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代为办理的,请认真审核第三方技术机构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议与第三方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切实保护自身利益,防止受到不法侵害。 五、关于企业自主选择第三方机构问题。任何企业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排污许可手续申领、接受我局监督检查等与我局相关的事务中,发现我局工作人员、第三方技术机构人员、社会人员等存在推荐、指定、强迫、借名等形式的干扰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可致电我局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六、企业合规建议,建立环保管理体系。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岗位,负责监督和落实环保措施,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加强员工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让员工了解环保法律规定和企业的环保要求,避免因法律知识不足,操作不当导致的环境违法行为。 让我们共同遵守生态环境法律,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美丽家园的建设而努力。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监督电话:0576-89372898
企业环评及排污许可答疑热线:0576-89383352
企业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答疑热线:0576-89372875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2024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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