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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284J/2024-1350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12-03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文号 -

关于组织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0 10:10:28 访问次数:

各乡镇(街道)统计中心,局各科(室)、队、中心: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为认真做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仙居县2024年“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主要内容,特制定统计法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奋力谱写依法统计新篇章

二、活动时间

202412月3日至12月20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按照《仙居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总体要求,结合“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要求,突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思想和法律知识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组织开展一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内容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其内涵要义,在学懂悟透上下功夫,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贯彻落实。

)组织开展一次征文活动。组织开展以“新修改的《统计法》”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活动期间,局各科室、乡镇(街道)统计中心人员要踊跃参与,积极投递局各科室、乡镇(街道)统计中心至少完成1篇的主题文章。质量优秀的文章将上传至“爱仙居”app、望潮客户端等平台发表。

组织开展一轮“以会带训”。乡镇(街道)、局各科室要紧紧围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中心工作,以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年报会和统计业务工作群等为载体,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知法、守法、遵法的自觉性。

组织开展一次线下主题活动12月9日,在吾悦广场举办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活动期间将积极发放统计法相关的宣传手册和印有统计法宣传标语的普法纪念品,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新修改的《统计法》,切实提高新修改的《统计法》知晓度

(五)组织开展一次个以案释法专栏。“爱仙居”app上开设统计普法专栏。活动期间,局执法监督科积极上传以案释法相关内容,进一步增拓宽统计普法的覆盖面,增强警示教育,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六)开展一次统计普法三进活动。活动期间,由局领导班子带队分组开展统计服务,各专业要积极开展入户指导和上门普法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落实“三服务”职能,开展助企服务;各乡镇(街道)统计中心要积极通过电子屏、公告栏等渠道投放宪法、统计法等法律的宣传标语,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统计法等进乡镇(街道)、进村(居)调查户,切实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度。

五、活动要求

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是在全社会营造统计法治浓郁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有力举措,局各科室、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积极踊跃参与,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要以此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做好总结提升,将宣传月活动的成果内化于心,深化于心,更好地服务于统计工作实践。

投稿文章于202412月18日前报统计局。

 

仙居县统计局

202412月3



信息来源: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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