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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102E/2024-1341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1-29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_old

关于开展仙居县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29 访问次数: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县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周期

本次考核周期为202111月至202410月。

、考核对象

目前注册在我县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参加本周期考核的医师均应进行电子化注册并申领电子证照。

、考核机构

周期考核机构为仙居县人民医院、仙居县中医院、仙居县妇幼保健院、仙居县第五人民医院、仙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仙居县南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仙居县安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仙居县横溪中心卫生院仙居县白塔中心卫生院仙居县下各中心卫生院

各考核机构的考核对象:仙居县人民医院负责本机构和民营医院所有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仙居县中医院负责本机构所有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仙居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本机构所有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仙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机构公卫类别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仙居县第五人民医院(仙居县福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仙居县南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仙居县安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仙居县横溪中心卫生院、仙居县白塔中心卫生院、仙居县下各中心卫生院负责本机构及辖区内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及厂校医务室等)所有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式和考核流程

(一)考核方式。

本周期考核使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定考系统,PC端入口网址:https://renew-cmda.cn;手机移动端入口:关注“中国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定考系统”)进行报名、考核和登记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电脑端登录定考系统,实现定期考核管理。医师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移动端登录定考系统,实现确认和完善信息、确定考核程序、在线学习、进行测评等操作。

1、考核机构根据考核医师情况不同,采用简易与一般两种程序进行考核。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①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②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2、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者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

3、考核机构要严格良好行为记录的认定,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奖励原则上应当为设县的市级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设县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二)考核流程。

1.简易程序操作流程。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登录定考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页面,完成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自评,申请简易程序考核,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书写个人述职报告,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则通过本次考核。

2.一般程序操作流程。医师本人登录定考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页面,完成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自评,申请一般程序考核,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登录定考系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评,每位医师有三次测评机会,测评合格则通过本次考核。如本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考核时可申请业务水平测评免考。

3.再次考核操作流程。对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包括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后,登录定考系统进行再次考核(即定考系统操作手册中的补考流程)。再次考核不合格即本周期定期考核不合格。

五、时间安排

(一)2024年12月1日—12月20日。

1.医疗卫生机构申请成为考核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考核机构名单。

2.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机构信息及科室信息,确认参加考核医师名单。

(二)2024年12月21日—12月31日。

1.医师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自评,并按要求申请考核程序。

2.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审核确定医师提交的相关信息及考核程序。

(三)2025年1月1日—2月28日。

医师按要求参加业务水平测评,完成首次考核工作。

(四)2025年3月1日—10月30日。

完成再次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关系到每位医师的切身利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本周期医师考核工作有序开展、保质保量完成。我局将对考核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机构规范开展工作,并对考核机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各考核机构请于12月31日前将本周期定期考核工作总结上报我局医政医管科。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梳理本机构有效注册的医师信息,对于已不在本机构执业但仍注册在本机构的医师,办理注销注册或备案,不得进行定期考核。

(三)为严格考核纪律,医师通过配备摄像头的电脑端或手机移动端进行业务水平测评,系统将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在考核过程中随时进行面部抓拍,实现对考核过程的监控,更好地保障考核的相对严肃性和公平性。

(四)做好账号安全保障,在逐级下发账号过程中,需将账号下发给所辖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每个账号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并记录下发的时间和责任人信息。账号责任人需对账号的使用负责,包括账号信息及密码管理等。

(五)定期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将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同步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相关规定,定期考核不合格的,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一年内不予注册。

联系人:仙居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建,联系电话:0576-89385683

定考系统技术服务电话:400-8106-819

 

 

仙居县卫生健康局 

20241129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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