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山东生姜;购进日期:2024年8月13日;抽样日期:2024年8月15日;样品数量:3.078千克;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核查处置情况: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9月12日将编号为NO:2410945425的《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程序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该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该局工作人员责令当事人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经局领导批准,该局于2024年9月26日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能够提供该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山东生姜的进货票据,现场检查时无检测不合格同批次产品。当事人公告召回,但公告起至结案无消费者将同批次产品送回当事人处。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检验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并能够如实说明农产品的进货来源,留存有相关进货票据、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事先并不清楚其进货的农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且事后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积极开展农产品的召回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处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目前无法查清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该局已责令当事人整改,切实做好进货查验制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产品合格。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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