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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736882819P/2024-1319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10-28 发布机构 田市镇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部门、乡镇街)
文号 田政〔2024〕40号

田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蓝莓产业发展的扶持办法 (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28 18:47 访问次数:

三统一编号
JXJD99L-2024-0001有效性
有效

意见征集图片.png意见反馈图片.png

各行政村:

现将《加快蓝莓产业发展的扶持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仙居县田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加快蓝莓产业发展的扶持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加快田市镇蓝莓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推进产业化、规模化、精细化、品牌化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域美丽 共富云田”目标,以推进蓝莓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产业链建设为抓手,突出强优势、补短板,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产业基础。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田市镇辖区内从事蓝梅种植的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

三、政策支持

(一)本办法正式实施后新种植蓝莓集中连片面积10以上,种植补助300/亩。  

(二)本办法正式实施后新建集中连片20以上的大棚设施,普通钢管大棚给予3/平方米的补助,标准连栋大棚给予6/平方米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奖补程序

(一)实施申报。奖补项目实行先申报、审批后再实施。实施主体向项目所在村申报实施项目内容,并填写申报表,经行政村初核后,再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验收公示。项目完工后由实施主体向田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验收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协议、付款凭证、工资支付凭证、建设前中后照片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排验收工作,由镇分管农业领导、联系村领导、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等组成验收组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在田市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兑现奖补。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田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兑付奖补资金。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解决蓝莓产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及时为蓝莓产业发展提供技术、资金等各种服务。

(二)完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政府+企业+大户”的“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实现农民技能定向培训和创业精准指导等服务。

(三)创新工作方法。各村在蓝莓产业发展上应创新工作思路,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平台,整合产业发展项目,实行套种、套作等方式,增加土地效益,解决资金缺口。

六、其他

(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

日,资金兑付时间截至2026年6月30日。

(二)享受政策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农业规划,已获得省市县奖补或者扶持资金的不再重复享受。

(三)本办法与上级政策有冲突的,按上级政策执行。

 

附件1:田市镇蓝莓产业发展项目申请登记表

附件2:田市镇蓝莓产业发展项目验收申请表

 

 

                               田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

田市镇蓝莓产业发展项目申请登记表

项目实施

申请主体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意向建设

项目内容



面积


村民委员会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田市镇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田市镇蓝莓产业发展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实施主    

   称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实施地址


项目类别

(新种植、新建大棚)


项目实施概述(时间起止、实施情况)


实施面积(亩)


奖补金额(元)


项目验收

人员结论


验收人员签 

工作单位

  

  




田市镇审核  

    月    日



田市镇关于印发《加快蓝莓产业发展的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信息来源: 田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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