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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县级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8 16:00 访问次数:

各中小学、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省委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会议精神,根据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按照全省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了《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2024年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的通知》。现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2024年县级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报备。各校要严格按照省级制定的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实行清单式管理,在县教育局统筹下具体组织实施。教育局各科室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统筹好线条的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如遇特殊时期、紧急情况,确有必要临时增加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且不得突破当年本级计划总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含创建)、竞赛活动等事项,按相关规定落实分类报批,规范实施。党团活动、少先队活动,以及某部门在某一所学校开展的点对点活动,且不增加师生负担的,不纳入社会事务进校园范畴。各校要履行的义务职责或需要配合的民生实事(如传染病防控、正脊行动等),可以适度进校园。

二、规范事项实施。各单位进校园方案需提前1个月县教育局由教育局牵头科室与业务科室共同审核后,再经县纪委、县委督查室联审后,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教育局将根据进校园事项的性质特点,统筹安排面向不同类型学校、学段、年级、群体开展,每所学校每年社会事务进校园不超过6项。倡导将进校园事项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机融合,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提升进校园工作质效。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延长时间,不得影响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将完成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杜绝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

、健全长效机制县教育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公示、监测、通报、约谈、曝光、考核等机制,常态化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各校要畅通社会事务进校园投诉举报途径,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跟进掌握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提升。各科室、各校充分听取教师意见,及时停办师生、家长强烈反感的事项,整合压减频次过高、成效不高、明显增加学校和师生负担的事项。要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宣传,对于师生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doc

 

 

仙居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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