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组向安岭乡党委及所辖13个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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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上午,县委巡察组向安岭乡党委及所辖13个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吴春霆代表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安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徐雄健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成杰向安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徐雄健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安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徐雄健主持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0日至7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一、第三村(社)巡察组对安岭乡党委及所辖13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盯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的监督,重点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吴春霆指出,自2019年6月县委巡察以来,安岭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能够围绕县委中心大局履职尽责,在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大搬快聚”工程、“一户多宅”整治等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22年、2023年连续2年获得乡镇街道绿色化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领域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谋划乡村发展举措不够有力,解决民生问题不够积极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较为薄弱。 巡察安岭乡党委所辖13个村级党组织发现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扎实,推动乡村振兴不够有力,“三资”管理问题较为突出,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 同时,对巡察期间收到的有关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处理。 吴春霆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聚焦职能职责,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领域重要论述,结合山区发展实际,立足资源禀赋,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聚焦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将推动共同富裕工作、美丽乡村建设等统筹结合,不断加快乡村发展步伐。二是坚守纪律底线,不断筑牢清正廉洁防线。要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年轻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资金管理意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注重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成杰强调,安岭乡党委及所辖13个村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协调,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承担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有关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责任,主动认领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县委巡察机构要强化统筹督促责任。 安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徐雄健表示,一要直面问题,全盘认领;二要端正作风,抓好整改;三要标本兼治,推进发展。同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县委第一村(社)巡察组组长张金平、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应素琴、县委第一村(社)巡察组副组长项如青、县委第三村(社)巡察组副组长郑新程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安岭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同志以及安岭乡机关全体干部、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监会主任等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 安岭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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