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鲜烤鳕鱼片;购进日期:2024年5月12日;抽样日期:2024年6月25日;抽样单编号:DBJ24331000005132742;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核查处置情况: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24日将编号为No:2410934244的《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程序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该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该局工作人员责令当事人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经局领导批准,该局于2024年7月31日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6月25日从瑞安市跃近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鲜烤鳕鱼片2.5kg,销售数量2.5kg。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的鲜烤鳕鱼片中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当事人销售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鲜烤鳕鱼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针对当事人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且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目前无法查清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该局已责令当事人整改,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产品合格。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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