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规定,现将《白塔镇高迁村局部村庄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如有意见,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白塔镇人民政府。原《白塔镇高迁村美丽宜居示范村规划》与本次规划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次规划为准。本次公告内容仅作规划征求意见用途,最终成果以汇总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正式批复成果为准。 特此公告。 公告期限: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1月9日,共30日。 公告地点:地块现场、高迁村公告栏、白塔镇人民政府公告栏、白塔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 联系地址:仙居县白塔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办 联系单位:白塔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6-87012006 附件: 白塔镇高迁村局部村庄规划-公示.pdf 白塔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
白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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