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1024002681321Q/2024-1047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1-15 | 发布机构 | 横溪镇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文号 | - |
关于规范横溪镇机关干部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
|
|||||
|
|||||
各管理区、各科室、镇领导班子成员: 为进一步规范镇机关干部外出和会议的请假报告制度,严肃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劳动纪律,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横溪镇的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告对象 1、本镇在职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 2、各行政村主职干部 二、报告程序: (一)镇党政班子成员 1、镇党政班子成员出国境,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报告、审批手续。 2、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县出差、出访或3天以内的休假、病假等,要提前2天向县联系乡镇领导报告,并告知县委办、县府办主任;3天及以上的,要提前3天征得县联系乡镇街道领导同意后,党委书记向县委主要领导书面报告(书面报告送县委办秘书二科,下同),镇长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前需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外出、休假需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作出安排。镇其他班子成员以及管理区主任离开本县出差、出访或3天以内的休假、病假等,外出前要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3天及以上的,书面向镇主要领导报告(书面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后送综合办备案),经同意后,方可作出安排。 (二)镇机关干部 1、镇机关工作人员出国境,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报告、审批手续。 2、镇在职人员需要请假的,需填写《横溪镇在职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单》,请假3天内(含3天)向管理区书记或线条领导请假;请假3天以上的,由管理区书记或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向横溪镇主要领导审批。(书面报告经签字后送综合办备案),经同意后,方可作出安排。 (三)村主职干部 1、村主职干部出国境,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报告、审批手续。 2、村主职干部需要请假的,需填写《横溪镇村主职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单》,请假3天内(含3天)向管理区书记或联系村领导请假;请假3天以上的,由管理区书记或联系村领导签字审核后向横溪镇主要领导审批。(书面报告经签字后送综合办备案),经同意后,方可作出安排。 三、注意事项 书面请假内容包括外出事由、外出地点、离返时间等,管理区书记、主任外出,还要明确外出期间主持本办事处的负责人等;休假含公休日、节假日、年休假;外出学习培训超过3天的,镇党政班子成员向镇主要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安排,参加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会议活动除外,其他人员按本规定执行。 四、严肃请假纪律 (一)严格控制事假。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原则上不予请假。对确有特殊原因须请事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的,其工资、补贴及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一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天扣发奖金200元/天;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上3个月以下的,取消镇长奖励基金,并按天扣发奖金200元/天;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停发个人工资。对未请假、虚报请假理由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同旷工处理。 (二)规范乡镇工作补贴发放。镇机关在职在编人员按月病假累计满5天及以上、事假累计2天及以上的当月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全年病假累计满2个月及以上、事假累计10天及以上的扣发全年工作补贴。 (三)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同旷工处理: 1、旷工1天,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2、旷工连续2天或累计超过3天的,本人须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3、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4、旷工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5、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五、镇综合办负责做好干部请销假的登记备案工作。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班子研究决定。
信息来源: 横溪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