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1024002681268w/2024-104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1-10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文号 | 仙公通字〔2023〕45号 |
仙居县公安局关于印发《仙居县公安局建立送医送检“绿色”快速通道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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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公通字〔2023〕45号
仙居县公安局关于印发《仙居县公安局建立 送医送检“绿色”快速通道 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仙居县公安局关于建立送医送检“绿色”快速通道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仙居县公安局 仙居县中医院 2023年7月18日
仙居县公安局关于建立送医送检“绿色” 快速通道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迭代升级建设指引》、《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有效规避民警执法风险,维护嫌疑人的权益,提升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在办案服务领域的保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送医送检“绿色”快速通道工作机制。 一、“绿色”通道建设原则 (一)合理选设,方便送检。建立“警医联动”送医送检“绿色”快速通道机制既要考虑办案单位送医送检方便,又要考虑医疗机构的等级资质。本着保质便利的原则,现阶段选择仙居县中医院作为定点医院。 (二)简化流程,畅通渠道。公安机关要和定点医疗机构积极磋商,在挂号、就诊、付费、检查、治疗等各环节实现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送医送检对象在就医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办案人员带被检查人就诊时要注意安全。 (三)建立制度,实时沟通。县执法管理中心、县看守所、县中医院、办案单位建立常态联络沟通机制,就送医送检“绿色”快速通道工作机制相关工作和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协商沟通,做到实时沟通服务。 二、“绿色”通道流程 (一)到达。到达定点医疗机构后:①常规体检直接到体检中心。由体检中心开具“六项体检”检查单、申领CT等检查号,在检查单标注绿色通道标记,确保犯罪嫌疑人可快速检查。②有疾病诊治需求的到急诊科(或体检中心分诊联系好具体会诊科室),急诊科医生(会诊科室)看诊书写病历,决定检查项目,轻症患者知晓检查项目后回体检中心开单,重症患者直接走急诊绿色通道(开单--安排检查--留观全在急诊)。 (二)检查。体检中心根据检查项目对检查内容进行先后排序,出警人员按照顺序带嫌疑人进行检查,检查科室应当优先安排。 (三)费用结算。 公安机关与医疗机构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签署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医疗机构应当为送检送医人员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并采用先挂账后结算的方式提供“一站式”就诊服务,办案民警无需支付。
附件: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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