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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735273165J/2023-1249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9-18 发布机构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至2022年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18 访问次数: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

仙自然资规函〔2023〕175号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至2022年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仙居县审计局:

收到贵局关于我局2020年至2022年财政收支审计的《审计报告》(仙审督报〔2023〕1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局班子专题会议、科室负责人会议,明确每项问题整改任务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全面抓好整改落实。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反馈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部分预算项目未执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按照审计意见及《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前瞻性和科学性。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并长期执行。

2.关于“无预算支出94.89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按照审计意见及《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前瞻性和科学性。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并长期执行。

3.关于“部分决算编制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按照审计意见及《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严格执行。同时进一步熟悉运用相关制度,准确把握填报口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加强决算内容编报准确性,真实、准确反映单位收支情况,目前已在账务中进行调整。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并长期执行。

(二)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

1.关于“未按县政府文件执行,超越职能边界另立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针对审计提出问题,我局将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并严格对照执行,做好审价、财务决算、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等工作。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并长期执行。

2.关于“内部制衡机制缺失,未建立内部控制体系”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正在完善并建立《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控制制度》、《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审计制度》。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制度执行。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并长期执行。

3.关于“国土和林业整合运行机制不健全,科室业务融合欠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加速从“整合”到“融合”的转变,贯通林业与国土之间的地类壁垒,做好国土林业数据共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以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科学合理明确各类管理边界,规范土地、林业等自然资源综合管理。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并长期执行。

4.关于“制度执行刚性不足,会计信息质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重新制定符合我局情况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类制度执行。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局会计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局会计秩序,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今后,将严格要求各科室必须在报销时提供严谨、正确、合理、规范的材料,并严格按照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并长期执行。

5.关于“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发挥作用不强,考勤结果未得到充分运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快速召开并举办了全县护林员培训班(仙自然资规发〔2023〕50号),针对浙江省护林巡查系统应用问题进行了专题培训,确保全体护林员搞懂弄清浙江省护林巡查系统APP使用方法。同时,考虑到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护林员队伍的选聘、考核、日常管理等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护林员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仙自然资规发〔2023〕86号)文件,要求乡镇(街道)做好护林员队伍的考勤并落实执行数字化系统应用工作。此外,我局还对没有完成整改的乡镇(街道)进行了通报、发出整改函,并针对护林员队伍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并长期整改。

(三)支出、收入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擅自扩大开支范围”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列支不应由单位承担商业保险费6.8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23年6月9日收回单位承担的利民保保险费用6.88万元整并上交国库。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2)关于“夜餐费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23年6月9日收回违规发放的夜餐费18.712万元整并上交国库。同时,已建立加班登记审批制度,每月对工作人员加班内容、时间等事项进行审核、统计,编制夜餐费补助清单并在单位公示,严格执行夜餐费发放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

2.关于“超进度支付测绘费406.2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23年3月15日收回超进度支付给正元地理信息集团的测绘费342.28万元整,于2023年3月29日收回超进度支付给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的测绘费64.08万元整。今后,我局将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支付进度执行,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3.关于“项目资金管理薄弱,支出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垦造、旱改水项目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①依照省级建设标准,高标准重新制定我县垦造耕地、建设用地复垦验收规范和标准,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②改变原先“指标收购”运作模式,按照工程化管理,由国有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建设,并谋划出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管理办法,提高全流程管理水平,施工监管加强监理职责,科室和开发公司加强日常督查,同时发挥乡镇、村力量,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第一时间要求整改;验收质量对照验收标准,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坚决不予通过。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并长期执行。

(2)关于“无依据支付种植管护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项目综合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后续管理制度,切实巩固土地整理成果。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并长期执行。

(3)关于“疫木清理资金绩效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联合各部门成立了县枯死木清理工作小组,多次开展专项行动,处理了一批违法行为,其中刑事立案1起,行政处罚4起,督促提升了山场清理质量,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控成效。同时,针对资金结算审核问题,我局延伸审查了定点企业收购疫木的付款流水,检查收购付款金额是否达到过磅重量指导价金额。此外,研究完善松材线虫病防治运行、奖惩、监管机制研究完善。

整改结果:压实乡镇街道责任,严格2021-2022年度资金审核结算,各定点企业已逐条复核过磅票据并报送了签字盖章确认单,核对了定点企业上报的付款流水与过磅重量相符。制定出台了2022-2023年度枯死木清理验收文件,明确奖罚措施。

下阶段整改计划:今后,我局将着力细化优化体制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在清理工作中,以林长制工作为抓手,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加强对枯死松木源头监管,安排专人负责枯死木清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明确各级责任,强化疫木管理,稳步推进清理工作。在资金管理中,加强审核结算,增强资金使用绩效。

(4)关于“林下经济发展资金审核把关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我局已书面函告广度乡人民政府,责令项目实施单位仙居县森杰果蔬专业合作社立即整改,限期完成未种植范围的苗木种植和缺失部分的补植,同时做好苗木数量质量抽检和督导工作,在没有整改到位之前不得拨付剩余项目资金。今后,我局将加强林下经济发展项目过程跟踪监督,严把核查结算审核关。

整改结果:已完成毛竹林下套种多花黄精项目整改并通过乡镇验收及县级核查。

(5)关于“多支付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工程款3.22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我局已于2023年6月15日收回多支付工程款3.22万元到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本账户并已上交国库。同时,深刻剖析问题及发生原因并在全线条通报说明。今后,我局将强化项目过程跟踪监督,严把验收结算关,同时加强技术业务培训。

整改结果:已整改

4.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165.60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已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7月10日上缴财政专户出让金保证金账户利息费用678401.6元、915038.63元、62327.03元,共计1655767.26元。今后,我局将按时上缴财政专户利息费用。

整改结果:已整改。

(四)资产和往来款方面的问题

1.关于“生物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于2023年7月将林业特产开发服务中心的465.80亩生物资产入账(位于白塔镇永安村的中心苗圃145.80亩,瓦窑头杨梅基地220亩,三井杨梅基地100亩);于2023年4月21日收回三井杨梅基地租金7.0376万元,于6月16日和7月10日分别收回瓦窑头租金16.5万元和17.6万元,于8月9日收回三井杨梅基地租金3万元,共计收回44.1376万元。

整改结果:加强对生物资产的管理,及时收缴租金。

2.关于“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委托仙居县安洲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的固定资产进产清查盘点。同时印发《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落实专人负责,局属各单位资产管理参照局本级所制定的管理规定执行。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并长期执行。

3.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已向仙居县交通局、仙居县检察院、中国电信仙居分公司发出催讨函。按照规定清理其他长期所挂应收账款。

整改结果:分阶段整改中。

(五)对造价咨询和监理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结算审核监督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①把好造价咨询公司准入关。明确审计费用资金来源,审计费用不可由项目业主合作社支付,改由财政保障或由国有公司支付。同时,优先选用口碑好、责任心强的造价咨询公司。②组织职能科室加强业务学习,增强业务水平,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审计报告的审核工作,对实地丈量、工程量计算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报告的完整、真实、准确。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并长期执行。

2.关于“对监理过程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落实每个项目责任到具体联系人,制定了监理日常考勤表,联系人每日对监理人员进行点到,每周至少二次到以上现场检查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并利用微信群每日要求监理人员用水印照片上传施工现场照片。

整改情况:通过联系人不定期检查、日常考勤表和微信群有效提高了对监理单位到位率和服务质量。监理单位人员到位明显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明显提高,及时发现施工工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并在监理合同增加补充条款,约定监理人在投标时承诺的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监理机构的人员和主要检测设备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监理人员必须在岗,不得擅自更换,到岗以委托人现场签到为依据,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更换监理人员的,须经委托人确认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将根据情节提请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以天为统计单位,其他监理人到岗以半天为统计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月到岗不足20天,或监理人员发生违纪违法等严重失职行为的,或工程出现重大事故的,或委托人要求更换有失职行为(如施工方不按技术规范施工而监理人员不予阻止)的监理人员,监理人不予合作的,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不支付监理酬金,同时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总监理工程师月到岗不足24天或其他监理人员月到岗不足26天的,每人每天扣除监理费5000元,并按《台州市建筑业类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记分和救济管理办法》(台建规〔2009〕285号)记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将把监理人的违约行为上报到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列入不良记录或黑名单。因监理人监督不力,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如列入管理部门不良记录的,每次扣除监理费2万元,列入黑名单的,每次扣除监理费5万元。

3.关于“疫木清理监理及验收监督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组织进行抽查,有问题的责令乡镇整改。在审计期间,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清理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细化了验收标准和扣罚方式,签订了《仙居县2022-2023年度松枯死木清理验收服务》合同,明确了验收第三方职责范围,并设置了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和扣款条款。

下阶段整改计划: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督查,对未完成整改的乡镇,不予补助剩余清理资金。同时,将加强对监理公司及验收单位的监督和绩效考评,合理设置处罚条款,有违规的严格按照合同处罚条款执行。

(六)前年度整改未到位问题

1.关于“食堂白条抵库27万元仍未落实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我局于2016年12月28日收到老国土食堂余额13336元,当时未作局账户27万元白条冲销,现将该余额核销冲抵白条使用。

下阶段整改计划: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剩余256664元资金分阶段整改到位。

2.关于“存贷双高问题更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按照县政府要求,2023年必须完成垦造耕地任务,3月份需要政策处理到位,经测算需要资金1亿左右,县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进行融资,后因乡镇无法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导致公司2023年3月底账户余额1.6亿。审计指出后,公司于审计期间就已经把多余的资金1.6亿还款到银行。接下去公司严格按照审计要求,每个月进行预算,确保账户资金不积余,并及时还款。

整改情况:2023年4月初的账户资金1.6亿元已全部还款到位。其中:2023年4月3日农业银行3000万元;2023年4月3日建设银行1亿元;2023年4月4日工商银行3000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加大项目过程监管力度,严肃项目变更、验收管理等程序;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合法合规选择实施单位及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严格规范质量验收标准。达到改造一块、成功一片、效益一方的目的”这一审计建议,我局严格按照要求,逐一落实整改:

1.项目规划设计等变更严格按照《仙居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工程变更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确需设计、施工、建筑材料等变更的,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出具变更联系单,再由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联系单进行确认。变更额度不超过20%、且在60万元以内的,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批;变更额度超过20%或在60万元以上的,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根据数额大小严格按规定要求、流程报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核小组办公室、分管县领导或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2.严格按照《浙江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浙江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对工程进行县级验收,并上报省市逐级复核。

3.出台《<关于规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政策文件并严格参照实施,由县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主要业主单位负责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相关办法确定项目施工单位,以高标准、严要求造好每一块田。改革成效显著,近两年开发项目深受群众好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围绕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问题,从完善管理制度入手,加强内部管理,以制度促整改,以制度促规范,防范各类风险,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附件:整改佐证材料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5日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印发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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