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1024ZF010000/2023-1249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发布机构 |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JXJD01-2023-000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仙政办发〔2023〕31号 |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居县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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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仙居县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实施方案》已经2023年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仙居县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实施方案 为打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从源头减少空气污染,推进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一般指2016年4月1日前生产的柴油叉车,以下简称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为新能源叉车,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22〕325号)和《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商务局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台州市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环发〔2023〕19号),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各产权单位淘汰老旧柴油叉车,有效减少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3年计划淘汰110台。 二、补助范围和条件 以下需同时满足: (一)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系统”)或在我市生态环境部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非道管理平台”)登记的老旧柴油叉车。 (二)登记产权单位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三)登记时间在2022年10月1日(不含)之前,注销之前非自然报废或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柴油叉车。 (四)在台州市内完成淘汰(拆解报废时车身完整,须包含发动机、门架、配重、车桥、护顶架和车体等)或淘汰替换(拆解报废后购买新能源叉车并在仙居县登记上牌,新能源叉车指锂电池或氢燃料电池为动力且首次销售的叉车,登记产权单位须一致);仅购置新能源叉车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五)淘汰替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淘汰替换时间以“在线系统”或“非道管理平台”注销或登记时间较早者为准。 三、补助标准 按照“政府鼓励、适当补助、退坡引导”和“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根据叉车额定起重量和淘汰替换时间分类设置补助标准(附件1),在淘汰和购买环节分别进行补助。额定起重量的认定以市场监管部门“在线系统”或生态环境部门“非道管理平台”额定起重量为依据,系统中无相关信息的由登记所有人提供依据,无法提供相关依据的按最低标准予以补助。 四、工作流程 按照老旧柴油叉车报废注销、新能源叉车登记上牌、补助申请、补助审核和发放的工作流程(附件2),登记产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将符合补助范围和条件的老旧柴油叉车送至台州市行政区域内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附件3、5、6、7),取得《报废柴油叉车回收证明》(附件4)等相关证明,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负责牵头协调工作,确定年度任务,办理“三区”(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外使用的叉车在“非道管理平台”的注销和登记手续,审核“三区”外使用的叉车额定起重量;审核补助金额,拨付补助资金;开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等。 (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统计“在线系统”内的老旧柴油叉车底数及淘汰更新情况,及时办理“三区”内使用的叉车注销和登记手续,审核“三区”内使用的叉车额定起重量及“在线系统”注销、登记时间。 (三)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会同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县商务局:负责审核《报废柴油叉车回收证明》。 (五)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相关产权单位积极做好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代新能源工作。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控制增量的承诺:产权单位需同步承诺,成功申领补助后在仙居县内不再购置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 (二)非财政资金购买叉车的认定:对国有控股或参股的企业非财政资金购买的老旧柴油叉车,应由产权单位承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确认。 (三)申请补助公司已注销情况的处理:1.叉车注销日期在公司注销日期之前,若公司正常注销的,凭有效公证材料办理补助,公证材料应说明该叉车产权清晰、无法律纠纷、申领人为所有股东授权的合法办理人等内容;若公司存在抵押或破产的,应由法院确定的破产财产管理人办理补助;2.叉车注销日期在公司注销日期之后,应由法定程序确定的所有人凭生效的法院裁判或仲裁文书办理补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专班,成员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科长,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统计进展,视情组织召开推进会、联席会,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不断健全柴油叉车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对淘汰替换意义和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叉车生产企业让利销售,引导叉车机主提前淘汰并购置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的新能源叉车。鼓励叉车生产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协作开展再制造工作,回收利用有关零配件。通过简报、现场会、推介会等形式推广淘汰替换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示范引领。 (三)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排气污染监管,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为重点范围,以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为重点对象,以夏秋季为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污染排放抽测和监管,对未进行环保编码登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加强登记上牌。对不符合规范的老旧柴油叉车,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不予上牌。加强安全质量监管。各地要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开展定期检验,对于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叉车,不得继续使用。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加大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油品质量的抽检力度,对不符合油品质量标准的依法处罚。 (四)厘清法律责任。申请人对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虚假淘汰、骗取补助等违法行为,追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回收公司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徇私舞弊,违反规定违规发放补助的,分别由回收公司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仙居县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补助标准 2.仙居县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补助资金申请 办理流程 3.仙居县老旧柴油叉车回收提交资料清单 4.报废柴油叉车回收证明 5.仙居县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补助资金申请表 6.仙居县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补助资金申请 提交资料清单 7.产权单位承诺书 附件3 仙居县老旧柴油叉车回收提交资料清单 1.产权单位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个人)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3.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产权单位全权委托书。 4.场内车辆牌照、环保牌照。 注:产权单位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个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和场内车辆牌照审核后交还,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原件和环保牌照回收并报废,其他资料用于申请补助资金(转至附件6)。 附件6 仙居县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 补助资金申请提交资料清单 1.老旧柴油叉车新能源替代补助资金申请表; 2.附件3转至的资料; 3.老旧柴油叉车《仙居县报废柴油叉车回收证明》; 4.老旧柴油叉车车身完整性及去功能化证明; 5.老旧柴油叉车《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6.新能源叉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7.新能源叉车购买凭证(发票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8.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产权单位全权委托书; 9.新能源叉车出厂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10.产权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11.产权单位承诺书; 12.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注:新能源叉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出厂合格证原件审核后交还,在“三区”外使用的叉车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即可。 附件7 产权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本单位(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成功申领补助资金后,在仙居县内不再购置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产权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来源: 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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